关于举办部直属机关主旋律歌曲演唱赛活动的通知

2013-3-30 16:38|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40| 评论: 0

摘要: 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建党87周年,直属机关党委定于5月中旬至“七一”前,举办部直属机关主旋律歌曲演唱赛(以下简称“演唱赛”)。这项活动以“我们拥有共同的理想”为主题,旨在 ...

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建党87周年,直属机关党委定于5月中旬至“七一”前,举办部直属机关主旋律歌曲演唱赛(以下简称“演唱赛”)。这项活动以“我们拥有共同的理想”为主题,旨在弘扬革命传统,体现时代精神,展示直属机关干部职工精神风貌,促进直属机关和谐文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办法

  1、演唱赛曲目要体现时代主旋律,包括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中国革命和建设光辉历程、歌颂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和美好生活的歌曲。参赛者应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含聘用、借调等)。

  2、演唱赛以独唱为主,也可以小型组合(最多不超过4人)的形式演唱。演唱曲目分为指定曲目和自选曲目;预赛时,参赛者应演唱2首歌曲,其中至少有1首指定曲目;决赛时,参赛者可在本人预赛曲目中任选1首演唱。参赛者可以卡拉ok形式演唱。

  3、演唱赛采取分组预赛、各组预赛胜出者进行决赛的方式。5月中旬至6月中旬,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预赛;6月下旬,各组预赛胜出者进行决赛。直属机关党委将结合“七一”纪念活动举办获奖歌曲演唱会。

  4、演唱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二、报名办法

  1、各单位职工自愿报名,报名时同时报参赛曲目。参赛曲目须符合演唱赛的曲目要求。参赛者自备参赛曲目伴奏光盘。

  2、演唱赛评委由各单位推荐。请各单位在组织报名参赛的同时,推荐一名具备音乐知识的同志担任评委。参赛者可兼任评委。

  3、请各单位将《部直属机关主旋律歌曲演唱赛报名表》和《部直属机关主旋律歌曲演唱赛评委推荐表》,于5月19日前报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演唱赛是直属机关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建党87周年的一项活动,由直属机关党委组织,直属机关工会、妇工委、团委协办。请各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单位工会、妇女、共青团组织要发挥优势,广泛动员干部职工踊跃参加,积极配合做好工作。要把组织参加演唱赛作为展示各单位干部职工精神风貌的一个平台,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和谐机关、和谐单位建设的一个载体,认真组织好相关活动。

  联系人:杨林 联系电话:58933590,58933938(传真)

  附:1、部直属机关主旋律歌曲演唱赛指定曲目

    2、部直属机关主旋律歌曲演唱赛报名表

    3、部直属机关主旋律歌曲演唱赛评委推荐表

直属机关党委
二○○八年五月七日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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