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
摘要: 近两年来,部分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试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记和转让,在合理、节约用地,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各地 ...
近两年来,部分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试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记和转让,在合理、节约用地,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各地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上也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不利于土地管理。为此,现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问题通知如下: 一九八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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