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建委、劳动局、总工会、共青团,各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人才工作的精神,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 加快提高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建筑业 ...
各区、县建委、劳动局、总工会、共青团,各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人才工作的精神,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 加快提高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建筑业一线操作人员技能水平,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建筑业技能人才队伍,大力推进建筑业技术创新,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加强农民工职业技 能培训,引导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建筑业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作用,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将于2006年9月至10月举办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届时我市将推荐砌筑工、钢筋工、精细木工、镶贴工四个工种12名选手参加全国大赛。现就我市组织开展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选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由市建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市委共同申办,市建筑业协会、市建筑装饰协会承办。 为搞好本次大赛,我市组成天津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筹备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大赛筹备办公室,负责组织 和推动全市、区县局、企业三个层次的职业技能大赛,选拔选手进行强化培训,并带领选手参加全国大赛。 各区县,各局、集团总公司,各省驻津建管处都要安排相应的工作机构,按所管辖的范围组成独立赛区举办选拔赛,在此基础上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市决幕。具体分工范围为: 1.本市及中央驻津的企业集团、总公司负责组织所属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选拔赛; 2.各区县负责组织本区县所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选拔赛,由市建委直接管理、无上级主管集团(总公司)的一级企业和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按属地化原则,参加所在区县的职业技能选拔赛; 3.市施工队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外地进津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选拔赛,河北、江苏、河南、山东、安徽等五省驻津建管处可组织本省进津施工企业先行选拔; 4.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组织家庭装修企业进行选拔赛。 二、大赛工种和内容 本次技能大赛的工种为:砌筑工、钢筋工、精细木工、镶贴工。企业或区县选拔预赛可根据各工种参赛人 员的某础采用初、中级工标准,全市选拔比赛按高级工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设置竞赛内容。竞赛的内容分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占30%,实际操作 考核成绩占70%。(四个工种职业技能标准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标准》执行)。 三、进度安排 凡从事以上四个工种,年满18周岁在津从事建筑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参加区县局分赛区选拔比赛的, 以企业为单位集体报名;参加全市决赛的选手由分赛区主办单位按市级决赛选手分配名额推荐上报。(参加市级竞赛的选手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进度安排 全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从2006年5月至8月举行,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下旬为宣传发动阶段。全市及各区县局召开动员大会,布署大赛的总体工作要求,安排相应 的工作机构,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做好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6月初—6月底为各建筑施工企业自行组织发动、培训、比武阶段。这期间,各企业应结合2006 年农民工培训计划,重点抓砌筑工、钢筋工、精细木工、镶贴工等主要工种岗位练兵。建筑农民工学校及分校要配合企业积极推动,深入工地开展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对基层比武选拔出来的优秀选手进行重点培养训练 ,以调动一线操作人员的积极性,为以后的比赛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7月初—7月底为各区县、各局集团(总公司)、外地企业等分赛区选拔赛阶段。由各分赛区主 办单位按全市统一要求安排比赛事项,于7月底前,将推荐参加市内决赛的选手名单报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领筹备办公室。 第四阶段:为全市决赛阶段。全市决赛时间拟定于8月上旬举行,决赛前的准备工作由市建筑业协会和市建 筑装饰协会负责,决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比赛事项另行通知。 五、市级大赛表彰 大赛每个工种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一、二等奖选手将通过市内组织的强化训练,代表天津市参加 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各工种第一名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年龄在35岁以下的选手,由团市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并作为参评“天津市技术能手”候选人,在现有职业资格的基础上晋升两级职业资 格。一等奖获得者授予“天津市建筑业技术状元”、“天津市青年岗位能手”(年龄在35岁以下)和“天津市建筑业技术能手”称号,二等奖获得者授予“天津市建筑业技术标兵”称号,三等奖获得者授予“天津市建筑 业技术能手”称号。其他市级决赛的优胜选手,视参赛人数确定若干名在现有职业资格的基础上晋升一级职业资格。各区县局选拔赛的选手可结合比赛进行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建委 共同颁发。 为鼓励各单位组织好本企业、本区县局的建筑业职业技能比武,此次大赛将设立优秀组织奖项。 六、有关要求 (一)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把农民工培训与技能比武相结合,以培训促选拔,以竞赛促发展,将普及职业技能标准与选拔尖子人才相结合;要把农民工队伍的管理与技能型人才队伍的建设相结合,把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作为建筑行业持续发展的源泉。比赛必须从班组抓起,层层选拔,企业要组织基层比武;在岗位练兵的基础上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区、县、局级比赛。 为此,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并以此为契机,动员广大农民工为建设新天津,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通过岗位培训、技术比武,提高农民工的集体荣誉感、当家做主人的责任感和操作技能水平,在企业内形成“学技能、创业绩、行行出状元”的良好氛围。 (二)各区县、局、集团总公司等分赛区主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认真落实经费、场地等准备工作。分赛区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搞好所属企业的选拔预赛,选拔出优秀选手推荐到全市决赛。各分赛区主办单位请于5月底前将领导小组、工作计划及联系电话上报大赛办公室。 (三)市建委会同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团市委对本次大赛全过程进行管理,并将对承办单位、各分赛区主办单位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市建筑业协会、装饰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大赛提供组织推动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四)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分赛区和全市决赛的竞赛情况;及时报导各单位组织情况及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在全市市民中树立“尊重建筑农民工,尊重农民工职业技能”的新风尚。为提高企业知名度;调动广大农民工为天津建筑业争光,全市决赛将采取企业冠名形式,为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选手颁发奖杯,各企业可通过对大赛赞助形式向大赛办公室提出申请。 这次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是全国以建筑农民工为主体的新一代建筑队伍技能比武的擂台,是各地一线施工操作水平的展示,更是对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培训成果的严峻考验,是“十一五”期间造就一支作风过硬、技术精湛的建筑工人队伍的良好开篇。要通过这次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农民工队伍建设,在全国大赛中奋发图强发挥出最好水平,争取拿到名次,为津城增辉。 天津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筹备办公室联系电话: 1.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7129778传真:27129864 2.市建筑业协会 联系电话:23529060。 附件:全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选手名额分配表 (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津市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