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通知
摘要: 【实施日期】2005/10/21 【颁布单位】 渝府发9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高速公路是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对改变地区交通条件、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 ...
【实施日期】2005/10/21 【颁布单位】 渝府发[2005]9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一、高速公路征地工作继续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由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涉及新旧政策的平稳过渡工作和被征地群众的稳定工作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国土、交通部门及高发公司积极配合做好稳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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