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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VS新农村:可以兼得的鱼和熊掌

2006-7-18 09:34|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46| 评论: 0

摘要:   2006年6月28日,古城苏州迎来第2个“文化遗产保护日”,同时召开了建城2520周年大会。在两年前的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开幕式上,苏州市前市长杨卫泽庄重地向世人宣布,确定自2005年起每年的6月28日为“文化遗产保 ...

  2006年6月28日,古城苏州迎来第2个“文化遗产保护日”,同时召开了建城2520周年大会。在两年前的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开幕式上,苏州市前市长杨卫泽庄重地向世人宣布,确定自2005年起每年的6月28日为“文化遗产保护日”,这表达了苏州保护古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决心。

  苏州对古民居的保护过去主要局限在苏州城市14.2平方公里的一个小圈子里,近些年进一步拓展到古镇,三年前又非常英明地拓展到了古村落。苏州古城、古镇、古村落三位一体,保护体系完整,形态完备,成为苏州的一大特色,也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

  在时下轰轰烈烈地的新农村建设中,苏州如此大做“古”文章,何时宜否?

  古民居死里逃生乎名人村拆迁照旧也最近,渔帆村居民蒯岐生老人来电向本报反映,作为苏州香山七十二村之一的渔帆村已经开始拆迁。他认为,渔帆村具有极高的自然历史文化价值,拆迁了绝对是一大损失。70多岁的蒯岐生老人,有一个赫赫有名的老祖宗——蒯祥,蒯岐生老人是其23代孙。

  蒯祥生于明朝洪武年间,出身于木匠世家,他主持了北京紫禁城的宫殿建设。北京故宫的主要建筑太和、中和、保和三大殿以及乾清宫、天安门等就都是由蒯祥设计、施工的,所以蒯祥又被称为“蒯鲁班”。蒯祥的伟大成就对他的家乡苏州香山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很多人继承了他的技艺。直到清代末年,仍有“仅江南木工巧匠皆出香山”的说法,而蒯祥也被尊为香山工匠的鼻祖。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渔帆村南的蒯祥墓,在1982年被列为省级文保单位。

  7月8日,记者来到了渔帆村现存的唯一老宅——吴本堂。吴本堂座落在村子的最深处,是典型的江南古民居。四周绿树环抱,显得格外宁静。蒯老夫妇和孙子一家现居住在这里。而村中其他房屋大多已是1997年以后造的新房。

  据老先生介绍,房子原本是四进三开间两厢房布局。第一进建于明朝洪武年间,毁于1958年的“大跃进”;第二进建于清朝中期毁于十年“文革”。现存的两进建于清咸丰年间,完全是木结构,完全是香山派的建筑特色。

  现存的两进中,前一进是大厅,足有100平方米,虽然现在的装饰很朴素,但是依旧能想象当年的气派。两边的花厅已不存在,只残留下一些院墙。后面一进则是厢房,木质的两层小楼。老先生一家的卧室在底楼,二楼基本闲置,放着一些旧家具。蒯老先生的老伴特意领着记者到东厢,那里存放着蒯家祖传的老式木床,虽然积了一层厚厚的灰,横梁和立柱上的金雕仍然耀眼夺目,阿婆说可惜上面的金雕人物在“文革”时全被撬走了。两进之间的回廊现在是老先生的书房,同家里其他地方一样,挂满了蒯老的书法作品。

  据老先生说,在他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后,前几天市相关领导已来村里了解情况,口头表示要保住老宅。至于如何保护,可能要由政府出面与已取得渔帆村开发权的开发商进行谈判。记者在网上看到了2004年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04年第7号),其中,吴中区度假区内的梅舍村、渔帆村赫然在列,用地性质:居住和商业。

  不管吴本堂最终是否能得以保全,但是渔帆村的拆迁似乎势在必行。

  记者曾打电话到主持古村落保护的苏州市文物保护办公室,询问渔帆村的相关情况,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她从未听说过渔帆村。

  对于渔帆村的拆迁,苏州吴都协会副会长黄玮先生感到非常遗憾。他说,渔帆村作为蒯祥后人居住地,其历史渊源是极具价值的。它本是太湖村落文化之杰作,形成了山、湖、塘、村、宅、墓的完美一体,但是相关部门没有及早的发现它,保护它。如今村庄损坏至此,如果最终能保留住吴本堂已属万幸。

  据说,在苏州像渔帆村这样遭遇的村落还有很多,大多是把房龄近百的老房子拆了,建了水泥新房子,至于土地被拍卖给了开发商的,更是平常。而可能还有像吴本堂这样的老宅,隐藏在某片青山绿树里,不为人知,随着岁月的摧蚀,一点点腐朽直至消失。

  记者在村里采访时,问村民们有没有听说过苏州市出台了控制保护古村落的法规。蒯岐生老先生说,他知道西山明月湾保护和开发结合得很好,既恢复了古村落的原貌,又增加了经济效益。香山原有72个古村,很多是春秋战国时期就有的,可是现存的已不多了。

  如果吴本堂真的能“死里逃生”,我们应该额手相庆。至少,我们从中可以看到苏州从政府部门到民间组织、以至原住居民,对于文化遗产已经能够掂量出历史沉甸甸的分量。

  实话实说,苏州政府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先列。

  古村落立法规保护股份制参与开先河2005年苏州第一个“文化遗产保护日”期间,苏州市政府颁布实施了《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这是苏州又一部在全国率先公布的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此后苏州市文物局会同市建设局、规划局,在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征求了有关市、区的意见,公布了《苏州市第一批控制保护古村落名单》,正式启动了古村落的保护工作。当地文物部门已研究编制了《苏州市古村落概念性保护规划》,提出用5到10年时间,分期、分批、分段做好古村落保护工作。

  苏州市是目前江苏省唯一一个公布保护古村落的省辖市。《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中规定了古村落的基本条件:(一)村落形成于1911年以前,传统风貌与格局具有特色,传统街巷及两侧古建筑保存较为完整;(二)文物古迹比较丰富,有10处以上1911年以前形成的民居、祠堂、寺庙、义庄、会馆、牌坊、桥梁、驳岸、古井、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及近现代重要史迹、优秀建筑;(三)具有传统风貌的河道水系、地貌遗迹,古树名木等;(四)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

  入选第一批控制保护古村落名单的有以下14个村:陆巷、杨湾、三山岛、明月湾、东村、堂里、甪里、东、西蔡、徐湾、植里、后埠、恬庄、金村、南厍,其古村落的数量和级别在省内位于前列。

  《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首次提出引入市场运作机制保护古村落的思路。根据该办法,古村落可以采取股份制的形式,村民以其所有的古建筑租赁或入股,同时吸收社会资金入股,参与古村落的保护、经营和收益。有关专家指出,苏州出台的新举措,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积极性,开创了古村落市场化保护模式的先河。

  长期以来,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一直面临着经济压力,在保护和开发之间摇摆不定。国家没钱开发,又不敢交给企业开发,担心企业完全按照市场角度进行包装,破坏文物。政府补贴属于行政保护模式,依靠强势个体进行开发,也只是小市场化保护模式。

  苏州如今将经营权让村民参与的做法,一方面可以对行政部门的一举一动起到监督与制衡作用——既然村民参股了,就拥有一部分话语权!另一方面,村民们本身可形成一个竞争有序的古村落保护市场,谁的价格公道,谁的服务优质,谁的信誉出众,谁就将赢得更多的游客。目前,陆巷古村由政府和民资修复的惠和堂、宝俭堂、怀德堂等5个明清古建筑被同时纳入古村旅游体系,对外实行“一票制”收费。明月湾古村设置了村民收益的保障底线——按0.7元——2.5元/平方米支付保底分红,很多村民对此模式依旧在观望中,而慕古村落之名去参观的游客已在逐渐增多。

  据有关专家介绍,由于古村落、古民居是一个建筑、民俗等多学科交叉的领域,同时也是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合的产物,因此目前在学术上对此始终没有明确的界定,还是个盲区。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目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工作中还没有将古村落、古民居列入其中,因而形成了一个空白,这或许将使我们错过一个抢救与保护的良机。

  记者认为苏州政府的立法,无疑是为全国的古村落古民居保护描绘了一个可以效仿的蓝本。地方政府应多有作为,对各地尚存的古民居进行普查,认清各村落的文化特色,实施特色保护,合理开发。尤其是在新农村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的局势下,更不能简单地为“新”着迷,大刀阔斧进行破“旧”。

  新农村建设理性护“旧”

  古村落保护“活”字当先新农村建设提出二十字的目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中,村容整洁是非常直观、短期内即可改观的目标,由此地方政府也往往在这一点上大做文章。但是,有专家指出,一定要防止有的地方打着“村庄整治”的名义,不顾一切地“拆旧建新”。我们前些年在城市建设上的教训,千万不能在新农村建设上重复。

  如何保护古村落及其千百年来形成的民间民俗传统和农业文明及其乡村文化,扭转古村落目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尴尬局面,应该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率先面对的命题。古村落由于经年历久,破败残损在所难免。然而不能因其外在的“破”和“旧”,就一拆了之而忽略了其历史变迁的痕迹以及丰富的文化底蕴。如何将看上去“脏、乱、差”的原始村落毛胚,经过悉心打点成为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活文物,才是根本之道。

  专家指出,苏州对古村落的整体保护,在全国开了先河,应该在新农村建设中予以借鉴。同时,还应该注意那些够不上古村落保护标准但实际存在的古民居,也应该给予呵护,并应坚持以原址保护为重。比如,吴本堂若是脱离了渔帆村,脱离了蒯祥墓,而降临到另外一个陌生的文化背景里,无疑是可悲的失真。对古民居进行异地迁移,将给我们的后代寻访文化渊源增添又一道障碍。

  古村落的保护,要依赖合理开发和“活”人文。把古村落原住居民迁出村子住进公寓,只留一大堆修葺完好的建筑供人参观,这就违背了古村落保护的本意。具有民风民俗及生活气息的古村落,才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否则古村落形若历史遗址,只剩凭吊,乡土文化也就变得岌岌可危。

  专家认为,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不是将农村变成城市,也不是把古村落从新农村的版图中单独出来,而是将农村的山水、耕地、植被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与经济发展、提高老百姓生活水平和谐发展为一体。《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第二十条指出,古村落应当保持原有的生活状态,适度发展旅游和文化产业,防止无序和过度开发。

  当从农村走出到大都市里摸爬滚打的年轻人归来,在羡慕所谓的现代化生活方式的同时,他们会如何面对“原有的生活状态”呢?他们的选择往往是要么迁出,要么破坏。而这两种局面,都不是古村落所能承受的。

  苏州做出一个榜样,那就是在古村落保护和新农村建设的问题上,一如鱼和熊掌,苏州的回答是:只要做得理性、做得细心、做得认真,是完全可以兼得的! 蔡春香 孙月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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