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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危险性七大类工程

2013-10-31 17:3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32| 评论: 0

摘要: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危险性七大类工程: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础开挖深度大于5m,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开挖面之上的工程。   2)土石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 ...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危险性七大类工程: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础开挖深度大于5m,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开挖面之上的工程。

  2)土石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包括工具式模板工程(指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和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①高度超过24m落地式脚手架;

  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③悬挑式脚手架;

  ④门式脚手架;

  ⑤挂脚手架;

  ⑥吊篮脚手架;

  ⑦拆卸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7)其他类工程:

  ①预应力张拉施工;

  ②隧道工程施工;

  ③桥梁工程施工;

  ④特种设备工程;

  ⑤6m深度以上边坡工程;

  ⑥大江大河导流、截流工程。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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