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危险性七大类工程
摘要: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危险性七大类工程: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础开挖深度大于5m,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开挖面之上的工程。 2)土石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 ...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危险性七大类工程: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础开挖深度大于5m,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开挖面之上的工程。 2)土石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包括工具式模板工程(指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和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①高度超过24m落地式脚手架; 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③悬挑式脚手架; ④门式脚手架; ⑤挂脚手架; ⑥吊篮脚手架; ⑦拆卸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7)其他类工程: ①预应力张拉施工; ②隧道工程施工; ③桥梁工程施工; ④特种设备工程; ⑤6m深度以上边坡工程; ⑥大江大河导流、截流工程。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天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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