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城市给水系统时应考虑哪些用水量
摘要: 设计用水量由下列各项组成: (1)综合生活用水量,即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及设施用水; (2)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工作人员生活用水; (3)消防用水; (4)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 ...
设计用水量由下列各项组成: (1)综合生活用水量,即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及设施用水; (2)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工作人员生活用水; (3)消防用水; (4)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 (5)未预计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trac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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