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可扩充性的基本要求
摘要: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可扩充性的基本要求: a.根据需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点、布线点和空位点设备; b.电站级计算机存贮器容量应有40%以上的余度; c.应留有扩充现地控制装置、外围设备或系 ...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可扩充性的基本要求: a.根据需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点、布线点和空位点设备; b.电站级计算机存贮器容量应有40%以上的余度; c.应留有扩充现地控制装置、外围设备或系统通信的接口; d.通道容量应留有足够余度,期望的通道利用率宜小于50%.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莫回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