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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场所的安全防护应符合什么规定

2013-10-31 14:37|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6| 评论: 0

摘要:   医疗场所的安全防护应符合的规定:   1、在1类和2类的医疗场所内,当采用安全特低电压系统(SEI.V)、保护特低电压系统(PEI.V)时,用电设备的标称供电电压不应超过交流方均根值25V和无纹波直流60V;    ...

  医疗场所的安全防护应符合的规定:

  1、在1类和2类的医疗场所内,当采用安全特低电压系统(SEI.V)、保护特低电压系统(PEI.V)时,用电设备的标称供电电压不应超过交流方均根值25V和无纹波直流60V;

  2、在1类和2类医疗场所,IT、TN和TT系统的约定接触电压均不应大于25V;3、TN系统在故障情况下切断电源的最大分断时间230V应为0.2s,400V应为0.05s.IT系统最大分断时间230V应为0.2s.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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