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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价包死怎样认定变更项目?

2013-10-31 14:51|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40| 评论: 0

摘要:   【提问】某工程,合同约定总价为固定价,一次包死,变更部分依实结算,结算不再对原预算进行核对,无论承包人是否计入总价,发包人都没有增加支付的义务。怎样理解这个合同的约定,也就是说变更结算时,不再考虑 ...

  【提问】某工程,合同约定总价为固定价,一次包死,变更部分依实结算,结算不再对原预算进行核对,无论承包人是否计入总价,发包人都没有增加支付的义务。怎样理解这个合同的约定,也就是说变更结算时,不再考虑原预算,只要按“安建《2004》334”号文件执行对不对?问题补充: 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部分,不再对预算书及中标价进行重新核对。

  【答案】学员aiuahah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种情况下的变更是指招标时的图纸意外发生的,变更设计院有变更的或者甲方有技术联系单或者甲方在图纸以为有要求的施工项目,此类应该找甲方和监理进行签证,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1、如果招标文件当中有的项目发生了变更,进行增加和减少。

  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的项目,你做增加就行,不管你是哪个省的,都底按照合同执行,没理解合同内容的多看遍或者问一下你的主管。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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