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为评标专家戴上“紧箍” 建设工程标后评估制破解评标专家监管难问题
浙江省宁波市建委近日发布消息,在宁波建设领域评标专家的行为也要接受评估,专业水平低或有失公正的专家将被给予警告、暂停资格或清退处理。
为评标专家戴上“紧箍”的是宁波市建委在全省独创的建设工程标后评估制度。从去年起,宁波市建委开始在海曙、江东、江北和宁波国家高新区范围内,抽取占年度项目总数5%至10%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标后评估,其中包括部分社会影响较大、评标中有重大异议的项目。截至目前,对涉及总投资41亿元的28个项目实施了标后评估,发现不合格标5个;对203人次评标专家作出标后评估结论,发出监督意见书39次,约谈15人。
建设工程标后评估,就是由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从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宁波分库中随机抽取5名至7名相应专业资深专家组成标后评估委员会,对已经完成招标的项目,就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评审意见与结果进行评审。
标后评估专家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实践经验丰富、责任感强。据介绍,在彼此不知姓名的情况下,标后评估专家对每位评标专家进行评估,为评标专家动态考评提供参考依据。
标后评估不改变评标结果,但终结了评标专家不必对评标过程中的过错或失职承担相应责任的历史。分别担任过评标和标后评估专家的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郑荣跃教授说,它带给专家的是无形的压力和约束,随意打分、打“印象分”、“极端分”等现象大为减少。
及时发现招投标活动中的纰漏,提升招标质量,是标后评估的另一作用。专业从事招标代理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纪亮深有感触:“专家的反馈意见直接指出评标办法中的不合理之处,以及评标过程中的组织问题,有助于我们减少失误,提升效率。”“以前,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较多地关注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管,对事后评估重视不够。”宁波市建委主任郑世海说,标后评估,破解了政府对评标专家缺乏有效监管的难题,引导专家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还使政府对招投标活动监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
最近,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专门就标后评估制作出批示:“这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有利于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可供各地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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