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福建省在全面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基础上,今年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以公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
一是重点发展公租房。省政府将出台进一步加快公租房建设的意见,明确土地、税收、资金等各项具体政策措施,增加公租房供应总量,扩大保障范围。二是落实建设资金和用地。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安排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以及贴息支持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从商业银行融资,用于发展公租房。三是加强建设管理。建立责任目标动态跟踪管理机制,确保项目的进展、质量。四是加快配租配售。根据在建套数,提前开展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等前期工作,竣工交付使用后尽快安排到户。改“定期”受理为“日常”受理,形成常态化机制。五是重视后续管理。制定出台全省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退出管理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六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抓好省住房公积金数据备份与应用中心建设,开发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确保资金安全。
据了解,2010年国家与福建省签订的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责任目标分别为6.38万套、4.84万套,已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76180套,开工率119.44%;竣工40321套,竣工率63.22%;改造各类棚户区58517户,签约率120.79%,超额完成国家提出的目标任务。
摘自 《中国建设报》2011.02.11 记者 刘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