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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 未来2年解决3万余户困难家庭住房

2013-10-30 15:35|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83| 评论: 0

摘要:      四川乐山市在2010年已解决21698户家庭住房困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未来两年再解决33248户住房困难问题,力争全面完成城市和工矿区棚户区改造任务。   乐山锁定应保尽保目标,去年以来通过发放租 ...
  

  四川乐山市在2010年已解决21698户家庭住房困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未来两年再解决33248户住房困难问题,力争全面完成城市和工矿区棚户区改造任务。

  乐山锁定应保尽保目标,去年以来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和新建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住房以及实施棚户区改造等办法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目前,中心城区已启动棚改项目43个,涉及9163户,已有8988户棚改户签订拆迁协议,占总户数的98.09%。去年12月20日,首批851户低收入家庭通过电脑摇号确定了即将租住的新家。

  乐山市由政府主导,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全市构建起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为主要内容、覆盖全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政策体系,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特别是在棚户区改造政策制定中,坚持最大限度实现惠民安置。

  在棚户区改造中,乐山市把拆迁的主动权、知情权、选择权交给群众。创造性地提出了模拟拆迁、正式拆迁“两段式拆迁”办法,各棚改项目只有得到项目区90%以上的住户签字同意,方可转入模拟拆迁阶段;85%以上的住户签订模拟拆迁协议后,才能转入正式拆迁阶段;严格按照“自愿申请、分批审核、分级审批”的原则,制定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明确了实物配租的条件和申请、审核、公示、登记等程序,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与交易、租赁、管理等细则,确保困难家庭优先获得住房。

  根据规划,到2011年底,乐山棚户区改造总投入将达100亿元左右,新建房屋500万平方米左右。棚改新建小区除满足棚改还房户需求外,其余部分均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以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

摘自《经济日报》2011.01.24 记者 钟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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