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出台城市森林公园规划
摘要: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路径,秉承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森林城市理念,以城市绿化、美化和生态化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通过高点定位、顶层设 ...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路径,秉承“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森林城市理念,以城市绿化、美化和生态化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通过高点定位、顶层设计,建设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森林景观和人文景观有机结合,集生态防护、休闲游憩、生态教育、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森林公园,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态系统和公益性基础设施,丰富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发展。
二是明确建设原则。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适地适树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整体规划、统一实施、单位包干、社会共建的原则;坚持以乔木为主,乔、灌、花、草合理配置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森林景观和人文景观有机结合的原则。 三是明确建设用地。结合城市生态系统完善要求和基础设施建设现状,项目选址在洪河路以北、新汴河以南、仁和路以东、二徐路以西,规划面积2000亩。造林用地采用土地流转方式落实。 四是明确建设内容。根据宿州市自然条件,选择适合本地生长的彩叶树种、常绿树种或落叶树种,进行多树种混交配置,乔、灌、花、草合理搭配,乔木树种比例占70%以上。内容主要为:彩叶树种(槭树、红枫、银杏、乌桕等),常绿树种(女贞、桂花、广玉兰等),观花树种(樱花、紫薇、紫荆等),落叶树种(栾树、合欢、梧桐、榉树等),古树和乡土树种资源保护区,树艺园,盆景园;基础设施(主干道路、管理用房、游步道、供水、供电设施等)。 五是明确建设期限。期限为2年,分两期建设。其中:第一期为2013年10月-2014年12月;第二期为2015年1-10月。 摘自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3.10.21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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