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立法保护老城区
摘要: 自10月1日起,《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开始施行。1日清晨,在拉萨大昭寺广场,藏传佛教信众进行着朝拜仪式,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或驻足凝望,或合影留念,享受着这里的安静祥和。 ...
自10月1日起,《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开始施行。1日清晨,在拉萨大昭寺广场,藏传佛教信众进行着朝拜仪式,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或驻足凝望,或合影留念,享受着这里的安静祥和。
据了解,拉萨老城区以大昭寺为中心,占地1.33平方公里,是拉萨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的集中区,也是进藏游客必去之处。为加强对老城区的保护,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今年7月通过了《条例》。《条例》共有42条,包括对老城区的保护、管理、利用以及违反规定后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对老城区的范围、面积、建筑规格、文物保护和商业经营活动等都作了详细界定。如老城区的经营活动将以具有西藏民族特色的无污染、无公害产业为主,以保持老城区的传统文化特色。 2012年12月,拉萨市启动了总投资约15亿元的老城区保护工程,包括给、排水管道改造、电力线路改造、路灯改造、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实施老城区供暖工程、规范各种标识标牌、完善环卫设施等,以改善老城区的安全状况和居民生活环境。该工程于今年6月底完工。“现在又以立法的形式,使得西藏民族文化的保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将提升拉萨旅游城市形象,增强市民和广大游客的法律意识。”拉萨市古城管委会副主任施裕忠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10.10 李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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