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四川省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部分地区引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处桥梁被冲毁。7月9日,江油市绵江公路通口河老青莲大桥发生垮塌;7月10日,都江堰中兴镇五里峰因山洪泥石流导致数十人被困或埋压,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认真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工作,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7月10日向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制订有针对性、有效性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汛期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同时,全面掌握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发现险情要立即作出应急反应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防汛工作有序推进。 《通知》强调,各地要突出重点,及时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着力抓好4项工作: 第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汛期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强深基坑工程的监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汛期建筑工地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抓好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位于学校、集市、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挡墙的安全检查。 第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特别是要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以及起重机械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高空作业。 第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防洪排涝的安全检查,对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的市政道路、桥梁、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危旧房屋,及时进行检测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确保市政设施的运营安全。 第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风景名胜区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存在滑坡、山洪泥石流、古建筑使用安全、公共设施失稳隐患的监控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设置警示提示标志,对重大危险隐患应暂停开放,待隐患消除后方能开放。 摘自 《中国建设报》2013.07.16 王玉华 肖军 钭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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