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积极推进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工作
| 为进一步优化市民居住生活环境,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将城区老旧小区整治列入全市2013年重大基础设施及民生建设“双百工程”,纳入全市30件利民实事之一,予以专项推进。截至目前,100余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全部开工,现已完成工程总量的50%,全部工程将于10月底竣工。
一、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市委、市政府将旧住宅区整治纳入《关于加快建设和谐幸福牡丹江的若干意见》,积极部署实施。一是启动早。去年就开展了旧小区改造“准备之冬”活动,对年久失修的老旧小区进行了全面排查。二是计划实。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充分征求居民、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审慎确定改造项目计划,最终将36个小区、152栋、109万平方米列入计划。三是方案细。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制定了详实具体的《旧住宅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本着多雪中送炭、少锦上添花的原则,提出了以解决老旧小区“危、堵、漏、脏、乱、差”问题为重点,围绕“天、地、门、面、线、道、绿、棚、窗、健”等十个方面开展老旧小区整治。 二、统筹安排,合力攻坚。一是政府主导。市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各区委书记和市房产局长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旧住宅区整治行动指挥部。各城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市直职能部门协作推进。二是企业参与。组织动员企业利用公房出售资金对自建小区进行整治。北车集团出资3000万元,铁路段争取哈局投入资金500多万元,整治自建小区。三是党政机关义务共建。市直机关把老旧小区整治作为联系群众、推进“接地气、连民心”活动的有效载体,制订了“一帮一”服务机制工作方案,集中利用三年时间推进对口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四是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加大对老旧小区整治相关政策的宣传,组织街道社区深入小区走访宣传,扩大了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群众主动参与小区的规划修订、工程质量监督,并承担了部分小区整治费用。 三、规范程序,严格监管。为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严格规范了工程建设程序和各项监管措施。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整治工程量进行事前评审,将全部工程进行了招投标;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对工程造价标准、质量标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公示;严把工程质量关,由指挥部办公室、城区政府、专业监理、群众代表共同监督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工程建设专项督查;行动指挥部与市委市政府督办室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约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 摘自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07.10 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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