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保障性住房项目优先配建公交场站
摘要: 据了解,为了缓堵保畅推进公交优先发展,陕西省西安市拟出台《西安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定保障性住房项目无论大小优先配建公交场站。《标准》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类 ...
据了解,为了缓堵保畅推进公交优先发展,陕西省西安市拟出台《西安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定保障性住房项目无论大小优先配建公交场站。《标准》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类小区、行政办公类建筑、商业类建筑、大型游乐设施、综合医院、高等院校、中小学、体育场馆、公园等建筑应按规定的标准配建公交停靠站、首末站、出租汽车停靠站。
配建的公交停靠站、首末站、出租汽车停靠站应设置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交付使用。配建公交场站应位于片区的中心地带、主要居住区或主要商业办公集中区,以方便市民步行往返居住地及从事商业办公活动。保障性住房项目无论规模大小,都应优先考虑配建公交场站。 此外,《标准》规定,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在二环外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要配建公交停靠站和出租车停靠站。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6.27 记者 梁新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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