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召开房屋征收与补偿立法听证会
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草案 》(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听证会。14位来自不同领域的代表就《草案》涉及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草案 》(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听证会。14位来自不同领域的代表就《草案》涉及的征收程序、内容、形式、合法性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有14位来自不同领域的代表发言,其中被征收人代表5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代表两人、征收机构代表两人、公司职员1人、律师1人、大学教师3人。报名参加旁听的人员有75人,经抽签筛选出30人,来自社会各行各业,包括农民、公司职员、个体户、公务员、退休教师、在校大学生及自由职业者等,其中年龄最大的80岁、最小的23岁。此外,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住房城乡建设厅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等80多人列席听证会。 听证会上,代表们围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程序设置是否合理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被征收房屋补偿的计算方式是否科学、符合实际以及对房屋权利人的保障是否到位等主要议题,发表各自观点,建言献策。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的代表,从征收补偿程序的规范性、法律条文的严谨性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乌鲁木齐市房产局、新疆农业大学、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等单位的代表对被征收房屋补偿计算方式各抒己见;新疆标准件厂退休职工等被征收人代表也通过自身经历对《草案》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6.20 记者 肖忠 通讯员 马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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