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宫:七个“到位”给力批后管理
规划重在落实。为了确保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自去年以来,河北南宫市城乡规划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七个“到位”,全面营造按照规划许可要求从事、参与建设活动的浓厚氛围,促进规划批后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认识”到位。该局在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严格按程序审批的同时,把规划批后管理工作放到了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设立了批后管理专门执法机构,配备了交通工具和通信设施。二是完善了工作制度,出台《南宫市建设(市政)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和《南宫市建设(市政)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跟踪手册》。三是健全考核制度并完善了奖惩机制。在批后管理工作上做到了管理有人员、督察有依据、考核有标准,切实把批后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增强了推进批后管理工作开展的原动力。 “依据”到位。建设(施工)活动是依据相关图件把建(构)筑物由蓝图变为实体的过程,而批后管理是对项目建设(施工)阶段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进行的现场监督、检查、认可的行为。批后管理的依据是否明确、规范、齐全至关重要,为此该局规范了规划许可行为。一是在规划许可证件的附件及附图栏中列出了本宗规划许可必备的附件(图)清单,明确附件(图)与规划许可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是在附件(图)上加盖专用章,不给某些别有用心的建设(开发)单位留下可乘之机,避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出现“偷梁换柱”的现象。许可证的附图及附件为规划批后管理以及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从事、参与建设(施工)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增强了落实规划许可内容的法制力。 “公布”到位。为了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规划许可要求开展业务,该局按照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要求建设(开发)单位开工前设置公布牌并公布相关内容,便于公众了解规划许可情况和监督建设(施工)活动,同时公开规划执法责任人员的姓名和电话,畅通反馈问题渠道,增强了落实规划许可内容的外部监督力。 “预防”到位。参与建设(施工)活动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单位及从业人员,往往来自不同地域,常常对当地批后管理方式了解不够全面或是理解上有偏差,甚至不乏个别建设(开发)单位有与规划许可相悖的想法。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和营造依法建设(施工)氛围,该局执法人员从规划许可项目开工伊始,就对参与建设(施工)活动的各方责任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规划许可内容交底和法规培训,提示规划许可的强制性内容及法律责任,学习批后管理办法并发放跟踪管理手册,打消“歪门邪道”想法,树起依法建设(施工)思想,早打“预防针”,增强落实规划许可内容的警示力。 “监督”到位。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监督建设活动,该局对规划许可的项目实施了跟踪管理制度,依据《南宫市建设(市政)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跟踪手册》规定的步骤和环节,监督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关键施工环节需执法人员现场签字认可,实现了规范和超前管理,增强了落实规划许可内容的约束力。 “验收”到位。为了把好最后一道环节,该局严格执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针对不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竣工项目,不予出具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市政府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屋登记手续,增强了落实规划许可内容的向心力。 “处罚”到位。为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推进城乡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对擅自变更规划许可内容的违法建设行为,该局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罚,决不姑息迁就,让建设(开发)单位和相关责任机构以及执业资格从业人员增加违规成本,增强了对擅自变更规划许可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南宫市城乡规划局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推进规划批后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有效督促建设(开发)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步步落实规划许可内容,消除了擅自“移位”、“增高”、“变胖”、“改性”、“变装”、“发育不良”等违法现象,确保规划不“变脸”。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6.18 南宫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邓书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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