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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短命建筑”需要法律为其“增寿”

2013-10-27 14:31|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34| 评论: 0

简介:网络配图 据报道,云南省昆明市老工人文化宫近日被爆破拆除,其寿命不到30年。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对此进行狠批:昆明过去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基本上采取大拆大建的开发方式,致使许多积淀丰富的历史街区被拆除 ...

网络配图

据报道,云南省昆明市老工人文化宫近日被爆破拆除,其“寿命”不到30年。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对此进行“狠批”:昆明过去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基本上采取大拆大建的开发方式,致使许多积淀丰富的历史街区被拆除,这对昆明历史文化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

其实,“短命建筑”不仅是城市之痛,也是社会之痛。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短命建筑”都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话题。

笔者以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提升城市形象和功能是造成目前国内城市建筑“短命”的主要原因,但关键原因还是领导决策的随意性。因为,即使再好的规划也经不起权力的“折腾”。个别领导为了突出自己的政绩形象,建设工程如同“搭积木盖大屋”般儿戏。不管这项工程有没有真正被利用,他都能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最大化——形象、口碑和“创新政绩”。

有评论认为,缺乏科学论证与实践检验的“短命规划”,才遗留下了“短命建筑”。还有专家认为,让群众参与建筑规划才能防止“短命建筑”出现。诚然,这些言论不无道理。

但笔者以为,法律才是真正能为“短命建筑”“增寿”的灵丹妙药。只有通过立法或修订现行法律,彻底改变时下领导“说了算”的模式、依法遏制领导的“乱伸手”和“拍脑袋”决策、用问责制度来依法追究其责任,才能让“短命建筑”不再出现。否则,“短命建筑”永远没有终结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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