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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双清办:多次拖欠民工工资取消投标资格

2010-10-18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655| 评论: 0

摘要:   工程结束一个月未支付工资,可定为拖欠工资。民工可拨打电话6332783咨询或投诉。   目前,各项工程施工接近尾声。本应是各建筑行业的丰收季节,但是有的民工却拿不到辛苦钱。拖欠工资不仅侵害了民工的合法权 ...
  工程结束一个月未支付工资,可定为拖欠工资。民工可拨打电话6332783咨询或投诉。

  目前,各项工程施工接近尾声。本应是各建筑行业的丰收季节,但是有的民工却拿不到辛苦钱。拖欠工资不仅侵害了民工的合法权益,也给社会造成了不安定因素,成为热点和政府要着力解决的难题。

  昨日,记者采访了拉萨市“双清欠办”的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只要是在通过政府招标的施工单位务工的工人,基本上不会存在拿不到工资的现象。如果施工方多次拖欠民工工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民工拿不到工资可拨打电话6332783投诉。

  拖欠工资多发生在民企、私企

  11月即将来临,各项工程也将结束施工。通常这个时期也是劳动者维权的高峰期。

  农民工要是拿不到工资该怎么办呢?据拉萨市“双清欠办”负责人介绍,如施工方在建筑工程结束一个月后没有支付工资的,可以确定为拖欠工资。这时,农民工可携带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和欠条到拉萨市“双清欠办”进行投诉,也可拨打电话6332783进行咨询或投诉。

  据了解,拉萨市制定出台了《拉萨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暂行办法》。根据该规定,政府建设投资的项目严格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多数发生在民营企业、私人建房、装修企业、矿业公司、房地产公司和没有参与招投标的建筑方。

  签订劳动合同保障权益

  由于一些民工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因此存在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

  拉萨市“双清欠办”的负责人说,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凭证。农民工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一旦出现劳动纠纷,才能确保拿到自己的工资。

  目前,政府招标之前会采集相关信息,对投标单位进行调查,了解投标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如果施工方多次拖欠民工工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而用人单位一旦与民工建立劳动关系,则应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为民工购买工伤保险。

  该负责人建议,农民工在建筑行业务工时,应当尽量选择在通过政府招标的施工单位务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有诚信、实力,是否拖欠过民工工资。

  134名工人将领到被拖欠工资

  因合同经济纠纷,134名矿业工人拿不到属于自己的214万元工资。他们通过正规的途径,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将陆续领到所有被拖欠的工资。

  据拉萨市“双清欠办”的负责人介绍,甲方公司和乙方公司就墨竹工卡县门巴西区矿产开发项目签订了承包合同。但是开工开采了3个月后,甲方公司和乙方公司因违法开采、手续未完善等种种原因终止了合同,并拒绝支付134名工人的工资。

  在工人工资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工人们将问题反映到了相关部门。区、市两级“双清欠办”的工作人员积极协调甲、乙方公司。8月9日,甲方公司支付了156万元的工资。13日,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甲方承诺在11月25日之前支付58万元矿工工资。

  工人们高兴地说:“感谢相关部门为我们做主。也希望工友们遇到了拿不到工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时,一定要通过合法的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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