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审计查处一中标单位虚列工程支出59万元违纪行为
洪湖市审计局在今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改变以往单一的审计模式,采取“两手抓”的形式,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与投资审计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入手,理清工作思路,抽取重点开展投资审计,起到了良好的效果。该局分四个步骤查处了一起中标单位虚列工程量、套取专项资金59万元违纪行为。 一、以资金流向为线索,确定工作重点 目前,财政拨付农业部门的专项资金众多,各级的检查也多,该局选取了地方政府领导关注、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新农村建设项目作为重点审计对象;然后从选中的新农村建设项目中,筛选出资金量排在前十名的标段,开展现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二、以合同为载体,锁定审计工程规模 该工程业主是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市工程公司是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中标单位,该局在认真审查该标段工程建设“五制”的基础上,严格审查合同,再对照工程结算书看工程变更情况。审计发现,该工程合同881万元,已支付870万元,工程变更量不大,虽然质保金未留足,但属于合同内支付工程款。 三、以工程结算书为依托,确定账面资金结算规模 在实地测量工程时,发现很多疑点:工程承包人员不是市工程公司的,有转包分包或借用资质的嫌疑;实际工程量与合同差异较大,但没有变更资料;测量完工后按合同结算款881万计算审减额近百万,工程承包人员也拒不接受,但陪同的中标单位人员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原来,审计人员的初步审减基数是业主与市工程公司签订的合同及已完工程的资金支付证书881万元,而他们的基数是市工程公司与工程承包方初步达成一致的工程结算书,结算金额只有782万元。计算书上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与合同一致,不存在高价中标、低价转包的问题。那么与合同881相比,差额99万元是什么原因?工程结算书显然是施工方认可的,账面已支付的870万元也是实实在在的,这笔钱究竟到了什么地方? 四、以现场审计签证为结果,落实工程成本 审计人员决定重新核定工程量,搞好现场审计工作记录与签证,落实工程成本,再回过头看业主支付的资金走向。业主账面显示:每笔支付的工程款都附有工程进展情况及支付证书, 最后一期比施工方出具的工程量要大很多, 还包含临时费用40万元,但这40万元市工程公司未付给施工方。也就是说,如果不考虑工程审减因素,单就账面反映情况,市工程公司扣除临时费用40万后还虚列了59万元的工程量。至此,市工程公司工程负责人不得不交代了事情真相:临时费用40万应付给施工方, 按合同少做的59万元工程 ,原准备以后再施工,因农村挖鱼池及设计有误等原因未做。考虑到业主管理不严,监理不到位,外加整个工程量都在合同范围内,就伪造了完工记录。虚列工程量套出的资金单位经费开支了一部分,还有30万元在账上。 该局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立即向市领导汇报,将市工程公司账面留存的非法所得30万元上交财政,并将进一步核查监理随意签证、业主管理人员失职等问题,同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领导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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