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30个单位和159人上“行贿榜”被取消招投标资格
尽管反腐力度越来越大,但腐败现象并未因此销声匿迹,在个别部门和领域甚至愈演愈烈。是不是国家对贪污受贿的官员处罚太轻了,才导致腐败现象屡禁不止?除了严打高压,我们还有没有更好的措施和办法对付腐败? 昨天上午,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倪慧芳、昆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腾丽、晋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惠林三位检察官做客“法治三人谈”,与大家一起聊反腐。 在反腐败警示教育现场 有32人当场自首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成效明显。1-11月共筛选580件典型案件立项开展预防,针对发案单位机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或薄弱环节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967件,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对有关行业进行预防调查6287次,在预防调查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534件,移送自侦部门立案400余件。 今年,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围绕6方面开展预防工作:首当其冲的是工程建设领域,把重大建设和投资项目作为预防重点,对全省在建项目概算资金合计6990亿余元的78个国家级、74个省级重大工程项目和80个其他重点项目立项开展预防调查;与此同时,把强化法律监督与服务企业有机结合,正确处理打击、预防、监督、保护之间的关系,向国企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143件,提供预防咨询416次,也帮助各企业落实预防措施697项;做好民生领域(如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就业入学、食品药品和生产安全,以及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预防工作;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 “行贿犯罪档案的管理和查询也是工作重点之一。全省有30个单位和159名个人因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部门取消参与招投标资格。”省检察院倪慧芳副检察长介绍:预防警示宣传教育成效明显,全省检察机关在17个警示教育基地,共组织47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了4370次警示教育活动,61人当场举报职务犯罪,32人当场自首。 检察机关对云铜集团 提出20项“防腐”建议 2008年,云南省检察院查办涉及云铜集团原董事长邹韶禄、副总经理余卫平以及下属公司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等100余人的云铜集团系列职务犯罪案件。该案涉及60多个单位,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15亿余元,创云南国企职务犯罪个案数额之最。 案发前的云铜集团,是云南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总资产445亿元,员工2万余人。由于云铜集团在企业界的特殊地位,加之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倍受各方关注。“查办云铜系列案件期间,正值全球金融危机,云铜集团面临着‘保生存’的严峻考验。这也给省检察院出了一道难题,如何既不放过犯罪分子,又不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确保企业顺利走出低谷?”省检察院倪慧芳副检察长介绍:省检察院针对办案中云铜集团暴露出的问题,专门立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制作了《云铜集团系列案件检察建议书》,给云铜集团提出了6个方面的问题和20项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促使云铜集团堵塞漏洞。 今年1月14日,省检察院会同省纪委,将检察建议书送到云铜集团。云铜集团对检察建议全部采纳,并逐一对照整改。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云铜集团2009年实现利润8.05亿元,居云南省属企业第2位。 “是不是国家对贪污受贿的官员处罚太轻了,才导致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为什么不加重对这些违法犯罪分子的惩处?”对于网民提出的问题,昆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腾丽表示,职务犯罪作为一种极端腐败现象,其产生的原因、存在的根源非常复杂多样。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根除,这是一个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行政、法律等方方面面的、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不是仅仅依靠加重处罚就能从根本上消除腐败的。“各行各业、各个层次的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共同在教育、制度、监督上下功夫,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并最终消除腐败。” 重大工程建设启动之初 检察机关就开始介入监督 在工程建设领域,由于国家扩大了内需,对工程投资数额比较大,于是它成为了职务犯罪的“高发区”,也成了各级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主要阵地。 “现在只要是辖区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接到涉及民生或国家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启动消息后,我们立即开展预防立项调查,分析工程建设中可能存在或发生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晋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惠林介绍,检察院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共同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公布举报电话,紧紧抓住对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物资采购、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把滋生腐败的“入口关”,特别是工程招投标,实行“阳光操作”,做到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公正,充分利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或者承建人进行查询,实行廉洁准入;工程指挥部实行工程承包合同与廉政建设责任书“双签”制度,加强过程管控和监督;经常深入工地实地查看,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质量等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严防职务犯罪发生。晋宁县检察院先后对晋宁县宝夕公路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涉及资金30多亿元。 “百姓应如何对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进行举报,有什么举报的方式?如果我去举报了,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检察机关怎么保护我?” 面对这个问题,倪慧芳副检察长介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群众或单位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犯罪行为,都可直接向检察院举报。常见的举报方式有三种,即信函举报、当面举报、电话举报。此外,公民还可以采用录音、录像或通过互联网等其他方式举报。自2009年6月22日起,检察机关开通了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互联网举报域名为:www.12309.gov.cn。
“举报电话和网站设有严格保密措施,如指定专人负责举报线索的处理;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对匿名信函侦查除工作需要外,不准鉴定笔迹等,群众可放心举报。” |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