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苍溪县入选为第三批“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县”
摘要: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苍溪获得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下发的关于绿色能源示范县第三批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标志着苍溪县成为全国第三批31个绿色能源示范县之一。 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第三批实施方案旨在推 ...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苍溪获得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下发的关于绿色能源示范县第三批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标志着苍溪县成为全国第三批31个绿色能源示范县之一。 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第三批实施方案旨在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 根据批复的苍溪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国家将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个项目,包括沼气纯化项目(涉及1畜牧区1示范园)和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项目(涉及7个乡镇),项目总投资111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50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可再生能源利用量7万吨标准煤,新增可再生能源用户5万户,畜禽粪便和农林废弃物能源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对苍溪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绿色能源示范县:是指经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农业部共同认定、以开发利用绿色能源为主要方式解决或改善农村生活用能的县(市)。 在国家对绿色能源示范县的整体规划中,绿色能源示范县在2015年将达到200个,而2020年则要建成5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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