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型公共建筑用电用热有限额
大型公共建筑再不能“敞开”用电用热了。12日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中有了约束性规定,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完善能源审计。 该《方案》是新疆首次颁布的关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政策文件,全面部署了至2015年自治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各项任务。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等诸多新鲜的概念也出现在了方案当中。 《方案》提出,围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监管,将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其具体实现措施包括,加大办公场所及相关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加快淘汰低效公务用车,严格公务用车油耗定额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在自治区区级机关率先全面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灯具,开展地(州、市)级公共机构绿色照明试点,并逐步向县(市)、乡(镇)扩展。积极开展区级机关热计量改造试点工作。 通过上述手段以期实现到2015年,全区公共机构人均能耗比2010年下降12%以上,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10年下降9%以上。 建筑能耗就是人们日常用能,如采暖、空调、照明、水、气等的能耗。根据全国统计调查,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强度是普通公共建筑的2-3倍,是居住建筑的5倍左右。 “节能可以给企业节约不少钱。”奥斯卡国际影城企划部经理闫卫亮说,影城先后3次投入20多万元进行节水改造,并将办公区域电灯换成节能灯,实施分时间段控制用电,“虽然前期投资较大,但这几年节约下来的钱远远高于改造费用”。 今年乌市将70栋公共建筑纳入能耗实时监测平台,为草拟中的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提供依据。《方案》提出以乌市为试点,加大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施新建建筑必须全部采用天然气、地源热泵、电采暖等清洁能源供热方式。加快发展公共交通,重点提高乌市公交出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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