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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任内政部长要求公共工程不用最低标

2012-2-15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14| 评论: 0

摘要: 据台湾媒体报道,“内政部长”李鸿源13日晚表示,为了公共工程品质着想,他在部长任内原则上不鼓励所属采最低标,也尽量不用最低标。他已指示研议相关配套,配合“行政院”改善现行工程招标制度,“要让不肖厂商无法 ...
据台湾媒体报道,“内政部长”李鸿源13日晚表示,为了公共工程品质着想,他在部长任内原则上不鼓励所属采最低标,也尽量不用最低标。他已指示研议相关配套,配合“行政院”改善现行工程招标制度,“要让不肖厂商无法在公共工程界存活”。
李鸿源13日晚接受访问时,作上述表示。他说,为了避免与现行工程招标制度规定抵触,引发不肖厂商据以向检调检举公部门图利他人,他在“内政部”将以各种不同方式不采最低标,并主动与检、调及“审计部”沟通,以保护执行公共工程的公务员。
李鸿源指出,现行重大公共工程的采购原则,是苏贞昌任内裁示,即“最低标为原则,最有利标为例外”,苏贞昌还要求各级采购稽核小组主动发掘弊端,似乎只能用最低标。
李鸿源表示,公务员执行公共工程采最低标,最安全方便,因为谁的出价最低,谁就得标,但后果是不肖厂商低价抢标,执行工程的品质最烂,且让好厂商赚不到钱;若改采最有利标,则因现行招标制度是以“最低标为原则”,很容易让未得标厂商动辄检举公务员“图利他人”。
据了解,李鸿源曾在“公共工程委员会主委”任内,举桃园国际机场跑道及设施先期工程为例,去年传出承包商佳山营造倒闭,造成工程延宕,就是低价抢标、重创公共工程的案例;该案经调查发现,佳山营造根本没有机场跑道的施工经验,得标的唯一理由是价格最低,佳山得标时“注定是灾难的开始”。
李鸿源最近在与朋友谈话的场合,一再提及采最低标的不合理规定,一定要做改变;未来若获“行政院”支持,他估计台湾一年至少可节省2000亿元(新台币,下同)预算。
公共工程招标制度可能将出现重大转变,“公共工程委员会”官员昨天表示,现行“采购法”其实并无硬性规定,“最低标”与“最有利标”各有利弊。
官员说,最低标与最有利标各有利弊,举例来说,例如同质性的产品,采购电脑,就适合最低标;机场跑道,适合先筛选资格的两阶段投标;最有利标则适合技术服务,例如请建筑师设计新大楼。但是,日前爆出的新北市学校营养午餐弊案,也是采“最有利标”,仍有关说、行贿的疑虑。
工程会官员表示,2006年,时任“行政院长”的苏贞昌曾裁示:当局的公共工程采购案,以“最低标为原则、最有利标为例外”,要求减少“最有利标”在当局工程中的比率。但后来检调机关查到几个招标弊案,都是用最低价格标,引发轩然大波,官员说,2009年,“行政院”就停止适用苏贞昌的原则,但因最有利标审查程序较繁琐、谨慎,因此采最有利标的件数并没明显增加。
去年12月,当时的“公共工程委员会主委”李鸿源出席“金质奖”时指出,桃园机场跑道及设施先期工程,因承包商倒闭造成工程延宕,经调查后发现,承包商佳山营造根本没有施工经验,得标的唯一理由只是“价格最低”。官员说,这是低价抢标、重创公共工程的案例。
李鸿源说,为保障工程品质,现行公共工程招标制度及“采购法”的规定,一定要改变,最低价格标的比例现在约占七、八成;将规划逐渐降低最低标的占比,并希望在3至5年内全面废除最低价格标。
官员说,相关替代办法一直都有,例如先审视工程履历制度,筛选厂商有无不良纪录;或仅将价格标当成评分的项目之一。
“工程会”资深官员表示,全世界包括美国,都无法排除工程采购采取最低标,目前“国工局”、“高工局”、“公路总局”也有采用最低标方式进行,工程也能维持一定的品质,主要是还有设定资格筛选的门标,让工程维持基本水准。
“一分钱一分货,一分品质一分货,工程品质的好坏,重点不是是否不采用最低标,而是要有公开透明的机制。”资深官员说,所谓不采用最低标的做法“其实是不懂工程的人才会这样说”。
基层公务人员指出,最习惯用最低标发包工程的大多是地方政府,主要原因是作业时间不够,若采评选制,来不及找评选委员,为便宜行事采取最低标招标。另一个采最低标的原因是“价低者得标,不管怎样,承办人员都不会有事”,免得工程招标发包过程,让有心人以“为何舍低标取高标”为由,质疑招标不公,甚至让公务员被检调调查,不少公务员怕事,通常都会采用最低标。
“工程会前副主委”李建中受访时则认为,公务员对于工程招标,会采有利标,只要是执行招标过程,深怕承担法律责任,保守心态所造成,致一个人做事有4、5个人盯着,使工程更加困难。
李建中表示,过去苏贞昌会主张“以最低标为主,有利标为例外”,那是苏贞昌只谈防弊、不谈兴利;事实上,要评断有利标,只要将一定程序、项目、标准订出来,就可以选出最好的厂商,低价文化的流行,目前有很多采购,都还在采最低标,且厂商的资格审查也都订得太过宽松。
营造业者昨天表示,工程采购不采最低标,虽立意良好,但在执行其他替代的招标方法时,如何兼具最低标的公平性,肯定要下很多功夫,并须提出相关配套。
中华工程发言人徐敬业表示,最有利标因采用评分制,容易受人情影响,可能欲投标厂商打听到谁是评审,就会先去做公关,导致不公平竞争;而先做资格标、再比价格的两阶段式投标,也是可围标、绑标。他说,一般业界还是习惯最低标,因为比价最公平。
台湾区综合营造公会理事长陈煌铭表示,假使不采用最低标,一定要审慎思考如何免除最有利标、审核资格标的种种后遗症,及如何维持最低标的公平公正公开性质,而推动前一定要先提配套,并征询业界意见。
长鸿营造经理刘文强表示,不采最低标基本上立意良好,但执行时如何符合公平性,肯定要下很多功夫。
官员表示,造成公务员执行公共工程采购的保守心态,与来自“监察院”的密集监督有关。各公部门首长、副首长在第四届“监察院”恢复运作以来,被约谈得很密集,很多单位甚至成立工作小组,专门应付“监察院”的询问。
过去3年多,常出现在“监察院”的高层官员,如“交通部前次长”陈威仁、张邱春等人、主计部门的副首长等,因交通工程采购被检举或陈情而遭“监院”约询,十分频繁。如“交通部长”毛治国、“次长”叶匡时,在上任之初都常跑“监察院”,“行政院秘书长”林中森也是被约询的常客。
“卫署前署长”杨志良在卸任前夕,曾提出清单,说明“监察院”如何让“卫生署”人员疲于奔命,还重批“监察院”侵犯“行政权”、“立法权”,“只找可怜的小公务员”,杨甚至在书中痛批,部分“监委”过度行使职权,调查浮滥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杨志良细数一年半内,监院函询纠正及调查共758件,“卫署”人员耗费近两万个工作天整理资料,工作时数等于5000人工作一天,成本花费近1600万元,“卫生署”人员为了“监委”加班,已经到了妨碍公务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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