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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对110栋高层重点看护 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3-9-5 19:17|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419| 评论: 0

摘要:  本报沈阳1月14日电(记者何勇)春节前夕,沈阳市明确提出,对全市现有110栋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采取重点看护,对13类禁止燃放地点和区域开展重点防控工作,以杜绝春节期间因燃放爆竹引发较大火灾的 ...
 本报沈阳1月14日电(记者何勇)春节前夕,沈阳市明确提出,对全市现有110栋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采取重点看护,对13类禁止燃放地点和区域开展重点防控工作,以杜绝春节期间因燃放爆竹引发较大火灾的发生。

沈阳市各公安派出所对管区内13类禁止燃放地点和区域的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通告》增加了高层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燃放的安全距离和禁放部位,规定了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周边1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室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定了烟花燃放的品种级别,禁止单位、个人燃放B级以上(含B级)级别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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