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政策 绿色信贷究竟有多绿?
摘要: 采取自我评价与核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绿色信贷实施效果进行综合量化评分定级 针对环保产业经济发展特点,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信贷管理制度创新,丰富和完善直接融资产品 建立信贷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创 ...
采取自我评价与核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绿色信贷实施效果进行综合量化评分定级 针对环保产业经济发展特点,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信贷管理制度创新,丰富和完善直接融资产品 建立信贷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和山西省环保厅近日联合制定出台《山西省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考核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各项环保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 山西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对象为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各政策性银行山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山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太原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晋商银行、汇丰银行太原分行。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和省环保厅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绿色信贷政策、支持环保事业发展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及时通报各部门,并作为考核和奖励金融机构的重要依据。 2006年,原山西省环保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联合发出《关于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7月,原山西省环保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罚劣扶优的绿色金融机制。省环保部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对政府支持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项目择优推荐;金融部门对环保部门推荐项目提供优良服务,优先提供融资支持,给予中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并引导商业银行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对诚实守信的企业给予奖励。 这次出台的《办法》,按照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信贷原则,考核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各项环保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绿色信贷评价采取自我评价与核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绿色信贷实施效果进行综合量化评分定级工作。评分采用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单位;80~90分为良好单位;70~80分为达标单位;60~70分为基本达标单位;60分以下为不达标单位。银行业金融机构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由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和山西省环保厅联合授予绿色信贷优秀单位称号,并给予通报表扬;被评定为不达标等级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办法》要求,对国家及省内立项的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等给予重点支持;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城市污水处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燃煤电厂脱硫等环保工程给予重点支持;对于限制类的存量项目,在国家允许企业进行整改后,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针对环保产业经济发展特点,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信贷管理制度创新,丰富和完善直接融资产品,建立信贷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 《办法》要求,对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企业和项目不准发放贷款,对过去已有贷款制订清收计划,限期收回;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信贷投入,对落后产能和工艺制定具体的退出措施;对没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或环境保护部门不予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发放贷款;对未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项目,一律不予贷款支持;对“煤炭、焦化、化工、冶金、电力、建材、医药”七大行业未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企业,不予发放贷款。 (中国环境报 通讯员 李博 太原报道) [快论]增强外部约束力 绿色信贷政策执行得好不好,关键在金融机构。如果金融机构环保观念不强,贷款审查不严,实施效果就会打折扣。 在今年初的中国绿色信贷与经济结构调整论坛上,银监会一位官员表示,目前银行开展绿色信贷的自觉意识还不够。事实表明,提高金融机构对绿色信贷政策的执行力,光靠相关部门下发几个文件远远不够,也不能光靠银行的自觉,还需建立一整套激励、奖惩、监督体系,增强对金融机构的外部约束。 山西开展绿色信贷政策实施效果评价,给银行打分,把绿色信贷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是增强银行外部约束的一项很好的措施。 开展绿色信贷政策实施效果评价,不是单纯评出名次及优劣,更重要的是确保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有机结合,引导和鼓励被评价对象履行环保责任,通过优化信贷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山西的产业结构偏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尤为迫切。通过实施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有利于金融机构更好地为转方式、调结构服务。来源中国环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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