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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工程招标涉嫌违规 招标办称正调查

2012-5-17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49| 评论: 0

摘要: 江苏分行一工程项目采用招投标方式,选定了工程建设方,不过,这起招投标还是惹起了非议。 中标公司被指项目经理同时承接其他工程,不具备承接这一工程的资质,却仍然中标。江宁区招标办称,已有部门介入调查 ...

江苏分行一工程项目采用招投标方式,选定了工程建设方,不过,这起招投标还是惹起了非议。

中标公司被指项目经理同时承接其他工程,不具备承接这一工程的资质,却仍然中标。江宁区招标办称,已有部门介入调查,暂时没有最新消息。

2012年2月27日,《新华日报》刊登了一则工程招标的消息,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委托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就中国银行南京江宁支行金融产品研发制作中心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标的4080万元的银行项目吸引了多家建筑公司的兴趣,在经过报名和考察之后,包括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入围。

4月17日,招投标在南京江宁招标办举行,不过,结果却出人意外,南通建工中标了。“江建集团因为报价低被非标了,但排名在南通建工之前的省建工也没中标,这就让人很怀疑了。”参与投标的一家公司代表说,但后来他们解释是技术标,并不完全是按照排名选择。

尽管这一说法让没中标的公司显得很无奈,“招投标总是要按照打分标准来决定中标单位。”上述代表说。但这些公司还是认为此次中标企业涉嫌违规,南通建工项目经理邱林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还有在建项目。

在南通建工“工青妇活动中心及商办项目”告示牌上显示,这个2011年9月开工的项目,工期为660天,项目经理正是邱林。按照江苏省建设厅和江苏省监察厅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苏建招[2009]140号文,2009年7月1日起施行)中第22条的规定,“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记者就此致电南京江宁区招标办,一名工作人员称,江苏省监察厅和江苏省招标办已经介入调查,对于是否违规,暂时还不好下结论。“本来已经上网公示的,但因为被举报了,所以,现在也撤下公示,进行调查,最终是否确定南通建工中标,还要看调查结果”。

作为此次招投标的招标人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办公室负责人则表示,中行江苏分行已经将此次招投标的业务外包给具体公司,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由相关的监管部门查处,与中行本身无关。记者多次联系南通建工总部及南京分公司,但均未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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