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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绿色建筑 未来深圳住宅绿地率不低于30%

2013-9-5 15:44|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63| 评论: 0

摘要: 厚实的落地飘窗、漂亮的玻璃幕墙这些看上去时尚的装饰风格在欧美等国家早已成为了过去。原因很简单,这样的建筑消耗的资源量过多。发展绿色建筑,实现建筑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先进地区建筑业的基本趋 ...

厚实的落地飘窗、漂亮的玻璃幕墙……这些看上去时尚的装饰风格在欧美等国家早已成为了过去。原因很简单,这样的建筑消耗的资源量过多。发展绿色建筑,实现建筑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先进地区建筑业的基本趋势,而国内首份绿色建筑设计地方规范《光明新区全面实施〈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管理办法(试行)》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从而拉开了深圳绿色建筑设计在微观层面付诸实践的序幕。此外,5月初已印发实施的国内第一部规划设计领域集中反映循环经济的技术文件《深圳市绿色住区规划设计导则》也将成为指导深圳绿色城市建设的有力工具,并进一步提升深圳设计之都的内涵。

发展绿色建筑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下,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把绿色建筑低成本的适宜技术要求提升并纳入到传统的标准体系中去,美国、新加坡、德国、英国等国已要求部分城市及部分类别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而发展绿色建筑也是目前深圳缓解“四个难以为继”,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规划设计先天具有先导的作用,在建设的全过程中处于最为关键的环节。规划设计符合绿色理念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然而,现实中存在着大量忽略规划设计单纯靠技术堆砌成的所谓“绿色”,反而造成了更大的浪费。对大量的绿色建筑项目调研得出,由于规划设计阶段控制不足而造成的不满足绿色建筑要求的技术环节,在项目全过程中已超过60%。

本着从源头抓起的共同追求,深圳市规划局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进行了数次沟通与探讨,启动了推进绿色城市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研究,《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和《深圳市绿色住区规划设计导则》即为主要内容之一。

将为深圳居民提供环保舒心的生活环境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提出对绿色建筑的强制性要求和控制措施,是基于深圳地区的气候特点、地理环境、人文习俗、经济发展和政策体系,参与制定该《导则》的相关专家介绍说,他们对深圳绿色建筑进行了充分调研,并总结国内外相关绿色建筑技术规范和标准,对一些新技术在深圳的适用性进行明确界定,所以是一部名副其实的“深圳版”绿色建筑设计文本。而光明新区在实施《导则》方面则在全市先行一步,新区首批启动的绿色建筑项目中已经全面强制实施。

记者发现,《导则》中很多具体细致的“绿色规定”可为未来深圳居民提供一个环保舒心的生活环境。根据《导则》,今后住宅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应选择适宜深圳气候和土壤条件的绿化物种,设计中采用乔、灌、草结合,构成复层结构的植物群落,每100平方米绿地上乔木量不应少于3株。此外,每个住区应配套自行车停车场(库),停车位不应小于3辆/10户。住户停车距离不应大于100米。

《导则》对每户住房结构的建筑设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建筑造型应简约,无大量纯装饰性构件,并应结合建筑形体,设计外遮阳。而每套住宅内应设阳台,卧室、起居室、书房、厨房都应设置外窗,每套住宅至少有1个卫生间设有外窗。房间的采光系数不低于国家《建筑采光设计标准》。另外,针对噪音问题,《导则》细分了楼板和分户墙、楼板之间、户门、外窗几种隔音量并分别制定了下限标准。

就连老年人居住建筑的日照时间,《导则》也有规定,根据日照模拟分析,应当保证受遮挡的住宅具有满足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应低于3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旧区的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可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1小时的标准,有效日照时间带为8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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