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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2012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2012-7-12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95| 评论: 0

摘要: 河北石家庄2012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2日-8月3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中直驻石单位及驻石部队人事(干部)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 ...

河北石家庄2012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2日-8月3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中直驻石单位及驻石部队人事(干部)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45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10月20日、21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是: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部分,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报考级别 报考专业 科 目

  2.考二科 01. 造价工程师——考两科 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4.考四科 01. 造价工程师——土建 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02. 造价工程师——安装 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5、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5、根据工程造价专业技术队伍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造价及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免试条件: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2012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河北省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2012年7月12日至8月3日,考生需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即(www.hebpta.com.cn)进行预报名。其步骤:选择“石家庄考区”、录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打印报名表(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还需下载免试审批表后手工填写、粘贴照片),即完成预报名。

  报考级别的划分统一规定为凡不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者均填录考全科,与报考科目数量无关。

  2、2012年8月1日至3日,凡完成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时限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和交纳报考费用。

  报名审查确认时,考生须交验的材料如下:

  1、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表,

  2、部分科目免试表

  3、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及聘任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申报免试部分科目考生提交的证明见附件1;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所提交的证明见附件2)。

  说明:考生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件,如发现使用伪造证书和虚假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获得执业资格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五、试题类型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草稿纸由考务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六、收费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字[2007]第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2元,其它各科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七、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2009年新版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

  八、考证发放

  准考证实行网上打印。由考生于考前七天,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助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届时参加考试。

来源:石家庄资源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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