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首个五星级酒店烂尾”追踪
根据记者调查,皇冠假日酒店的承建商苏中建设集团和开发商志联佳签订合同,于2003年3月开始合作建设该酒店。但在建设过程中,志联佳不断拖欠苏中公司工程款,苏中建设集团被迫于2006月6月10日彻底停止施工。该酒店的建设从此止步。为追讨工程款,苏中建设集团起诉志联佳,广东省高院二审于2008年4月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志联佳应偿还苏中建设集团工程款46855888.67元及利息,并判苏中建设集团对皇冠假日大酒店工程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008年7月1日,苏中建设集团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拍卖皇冠假日大酒店。经苏中建设集团和志联佳公司共同确定由深圳市新永基房地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对该楼盘进行评估,结果首次评估价为223737259元,第一次评估报告明确,这次评估的有效期截至2009年11月20日。评估价出来后,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深圳市交易中心公开拍卖,但两次拍卖均受到外界的干扰而取消。 第二次拍卖原定于2009年2月24日,但就在拍卖前一天,志联佳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皇冠假日酒店是该公司和瑞立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建设的,而瑞立信公司对法院的拍卖行为提出异议,认为223737259元的评估价过低,要求暂缓拍卖。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志联佳的请求,并再次委托深圳市新永基房地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对该楼盘进行第二次评估。记者昨日获悉,第二次评估价比第一次要高出近亿元,达到314682072元。 但这个评估结果也没有令各方满意,记者采访了解到,评估报告出炉后,志联佳公司和苏中建设集团都向法院提出了异议。 志联佳公司认为,本次评估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严重背离,地下室和地下停车场的面积没有计算在评估面积之列。此外,志联佳还认为,评估公司在评估时的房价标准低于现行的市场房价,违反了估价时点原则。所以造成评估价过低,该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评估的要求。 而苏中建设集团则提出,第一次评估的载明有效期到2009年11月20日,原评估结果仍处于有效期,再次评估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所以第二次评估价的程序完全是违法的,法院应该停止违法评估行为,以原有效评估价223737259元为准立即进行拍卖。优先偿还该公司的工程款。 接下来该案件会如何演绎,还有待法院方的裁决。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数百名建筑工人们期盼的工资还不能在短期内拿到,工人则希望该案能尽快得到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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