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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筑物节能设施引入保修期概念

2007-9-12 13:4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45| 评论: 0

摘要: 保修的概念将被引入建筑节能领域。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建筑物围护结构中的节能设施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 今后,一旦建筑节能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 ...

保修的概念将被引入建筑节能领域。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建筑物围护结构中的节能设施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

今后,一旦建筑节能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浙江省政府指出,今后,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具有建筑节能专项内容。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合同的要求进行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

而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建筑节能设计相关内容,并在审查报告中单列建筑节能审查篇(章)。对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予以审查合格。

据了解,浙江省每年建筑能耗高达2000多万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耗结构中所占比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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