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棚户区改造项目将全部建成节能建筑
摘要: 近日,吉林省建设厅制定了《吉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了工程质量,推动了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的落实,取 ...
近日,吉林省建设厅制定了《吉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了工程质量,推动了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的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该省已经完成的920.6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和正在进行的980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将全部建成节能50%的节能建筑。 《规定》要求,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确保计算准确,从源头上确保建筑物节能指标实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未按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的设计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节能热工计算不合格的设计文件不予签发合格审查报告,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建筑工程设计中,要优先选用国家和省推荐使用的节能产品,严禁使用国家及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产品。 《规定》强调,要推进供热价格机制改革,认真落实节能建筑相应减收热费的政策,具体减收金额,由各地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经测算而定。要促进建筑节能与新型墙材革新的有机结合。凡未经认定的节能建筑,不予办理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返还手续,也不予减收热费。 |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