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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地产项目开发将先交“押金”后动工

2007-7-5 01:47|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51| 评论: 0

摘要: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开始实施。   今后,开发商如在重庆市开发房地产项目,必须先交总投资35%的资本金。这笔项目资本金,必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环境配套设施完成、工程款和 ...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开始实施。
  今后,开发商如在重庆市开发房地产项目,必须先交总投资35%的资本金。这笔项目资本金,必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环境配套设施完成、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等结清后才能全部返还。据悉,实施项目资本金制度,其目的就是规范房地产企业:一是通过比例较高的资本金,限制实力不强的开发商套取项目;二是通过对资本金的全程监控,防止出现“烂尾楼”,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现象的发生。如果开发商出现拖欠行为,有关主管部门将动用资本金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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