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工程造价鼓励节能 宁夏通过两部条例
摘要: 今后,宁夏建设工程行业造价管理领域出现的违规行为将有法可依。在日前闭幕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宁夏实施 办法》经审议以高票通过。两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 ...
今后,宁夏建设工程行业造价管理领域出现的违规行为将有法可依。在日前闭幕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宁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经审议以高票通过。两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目前宁夏已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44家,从业人员4000余人。受经济利益驱动,随之而来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控制机制还不完善,工程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等现象十分普遍,亟待通过立法来加强监管。新通过的《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卖资质证书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不得与发包人、承包人串通、弄虚作假,恶意提高或压低建设工程造价。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泄露标底、实施商业贿赂或谋取合同约定费用以外的其他利益;不得签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违反条例规定,将被处5000元至10万元罚款。《宁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中规定,自治区鼓励和支持开发、生产、使用低耗能、低污染的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支持清洁能源在城市公交和环卫特种车辆等方面的应用和推广。未经审批部门审核,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已投入生产、使用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未设立能源管理机构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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