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施"最严制度"保护历史建筑
摘要: 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取得重大进展: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近日通过社会公示,即将正式公布,本市优秀历史建筑总数将达632处(2138幢),约480万平方米。 从1989年公布第一批61处优秀近代建筑以来,上海在城市发展中 ...
| 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取得重大进展: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近日通过社会公示,即将正式公布,本市优秀历史建筑总数将达632处(2138幢),约480万平方米。 从1989年公布第一批61处优秀近代建筑以来,上海在城市发展中建立起“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对历史建筑的保留保护范围以十倍数量级扩展,上海老房子正迎来“春天”。 从外滩到老城厢 保留保护范围不断扩大 外滩中山东一路18号,这座新古典主义风格的欧式建筑,在问世82年后的今年,洗尽铅华,风姿绰约,成为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保留保护的典范之作:4根米开朗基罗时期的门厅大理石柱,修复一新;花纹秀美的铜制大门,除去了多余的油漆;花岗石的墙面、底层大厅的天花板……均按照原始设计图纸一一加固修复。 这是怎样浩大的一项修缮工程啊!小苏打、橄榄油肥皂、海泡石粉被涂抹上外墙,20多名工匠用刷子小心翼翼地清洗,整整刷了3个月;天然溶剂通过巴掌大的棉纸,渗透到大理石中,一层一层将盐分和潮气吸收出来,恢复大理石的原色;一种特殊的涂料,由糯米、大理石粉、石灰粉调制而成,专门对付楼道内那斑驳不堪的内墙……世界品牌旗舰店、国际著名餐厅等的加盟,又为这座经典建筑重新功能定位,成为都市“新地标”。 从外滩18号、外滩3号,到南京路永安百货、大世界,从马勒别墅、圣约翰大学,到江南造船厂这样的工业建筑,一项项耗费巨资的保留保护工程,正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艰辛而执著地展开。 1986年上海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后,进一步提高保留保护意识。198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一批61处优秀近代建筑;此后,分别于1994年、1999年公布了第二批175处、第三批162处优秀历史建筑;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234处(740幢)也即将正式公布。从点到面,上海还提出“成片保护”的先进理念。2003年上海市政府公布了外滩、人民广场、老城厢等中心城区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总面积达到27平方公里。 今年,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扩大保留保护范围:凡1949年以前建造的花园住宅、大楼、公寓、成片的新式里弄、有特色的石库门里弄和有历史人文价值的民居,代表不同时期的工业建筑、商铺、仓库、作坊和桥梁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建成30年以上、符合有关规定的优秀建筑,都必须妥善保留,根据不同现状实施保护工程。 最严格的制度 留住原汁原味的历史 从观念到法规,“老房子”的保护被写入了上海的政府工作报告,最严格的保护制度,通过一系列政府规章和地方法规,被赋予法律效力。 1991年12月市政府第8号令《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成为上海第一个涉及历史建筑保护的地方法规;上个世纪末,上海在制定新一轮旧区改造的思路时,确定了“拆、改、留”并举的方针,对优秀历史建筑进行保留,这一崭新的改造模式对历史遗产充分尊重,使得城市发展真正与历史建筑保护结合了起来。 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不仅增加了与国际接轨的“历史文化风貌区”概念,从时间跨度上,还将优秀历史建筑的年代从1949年前扩大到30年以上的建筑,使保留保护成为一项动态工程,并且严格规定了对擅自改变、迁移以及破坏历史建筑的惩罚制度。 展开。调查显示,上海四类房屋总量约为1200 万平方米,有关部门对每幢建筑提出了修缮、安全使用建议。在此基础上,初步建立起保护建筑的信息档案库,实施优秀历史建筑挂设标志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告知、承诺等制度。 从保护到发展,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又延伸出新内涵。去年8月,上海市主要领导明确提出“开发新建是发展,保护改造也是发展”,这一新形势下的新的发展观,将保护和发展相结合,标志着上海对城市遗产保护的认识进入了一个相当成熟的阶段。 最全面的保护 解决老百姓“急、难、愁” 在虹口区山阴路文华别墅及附近,一项大型保护修缮工程经历了今夏酷暑的紧张施工,目前已初具规模。坡屋顶、红砖墙、花饰线脚、崭新水管,十多幢新里和石库门的老房子显露昔日倩影。 几个月前,这里还是一片风化斑驳的砖墙,“72家房客”的拥挤状态使老房子几乎不堪重负。修缮整治工程不但要恢复原貌,进一步阻止建筑损坏,更重要的是,让这里的几百户居民,获得更为舒适的居住环境。修缮工程更换了老化的电线、落水管,整治了弄堂街道、下水和绿化,落水管按原样用最好的镀锌铁皮重新制作,可以保证长久使用。 在上海,不少优秀历史建筑已是“百岁”高龄,仍处于使用中。在保护修缮这些建筑的同时,必须要确保老百姓的居住利益。根据保护建筑的文化艺术价值和结构完损程度,上海提出了一个非常全面的保护方案,针对不同状态的历史建筑“对症下药”。 像山阴路石库门建筑的保护方案属于“保存修缮”。这种方式不改变建筑的外观和使用功能,主要通过维护的手段来保持建筑完好和正常使用,损坏部位用原材料、原工艺进行修缮、替换。目前,上海大部分的优秀历史建筑主要以保存修缮为主。 第二类是“改建更新”。主要有两种手段,一种是新老建筑结合,把历史建筑作为新建筑的组成部分予以再利用,另一种是对建筑内部功能、格局进行调整。 第三类是“恢复重建”。主要运用于建筑价值较一般、结构体系较差的保护建筑,以及因种种原因拆除或灭失的保护建筑,这种方式以遵循原真性为原则,在确保原有建筑的地址、尺度、式样、材料、工艺等一致的基础上,对建筑的整体或局部进行重建。 为确保改造保护过程中的居民利益,上海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政策,如动迁中保护、保留建筑居民的补偿安置标准,可在本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基础上提高5-15%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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