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设计”中国陈设艺术设计大赛参赛邀请(报名截止:2012年7月31日)
为了更好的促进设计师间的交流、鼓励中国家居生活创意设计,使全国设计大师、艺术大师的作品让更多的观众和业内人士所熟知,共同推动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北京元美传媒《非常设计》栏目组将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共同举办“非常设计”中国陈设艺术设计大赛,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参赛作品,评选出优秀作品并向全国传播。具体如下: 大赛简介: 中国陈设艺术设计大赛是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的,元美传媒承办的唯一国家级官方陈设艺术设计大赛。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艺术生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这样就活跃了室内设计和陈设艺术市场,从而涌现出大量的优秀室内设计和陈设艺术作品。为了更好的宣传展示这些优秀设计师的聪明智慧,传播中国原创生活观念。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推动下,元美传媒策划并承办了2012“非常设计”中国陈设艺术设计大赛。大赛每年一届,采用“在线参评,电视和网络同时传播,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模式广泛面向全国征集优秀作品,并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学者和广大电视观众及网友共同点评,充分展示和分享设计师们的生活原创智慧和精彩创意。为中国的原创设计喝彩!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联合承办:元美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好居网 组委会介绍: 大赛承办方北京元美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批准并授权承办本次大赛的策划组织执行机构。 北京元美传媒是一家致力于电视节目制作及媒体运营的资深传媒公司,拥有专业的广播电视制作团队,曾自制节目多达十余档,主要在房产、家装及室内设计领域广泛传播。北京元美传媒有限公司曾独立策划和运营中央2套的《交换空间》栏目,并成功策划和举办“点亮空间—2006全国装修设计电视大赛,受到业界广泛的关注和好评。 公司旗下“好居网”是建材家居行业专业门户网站集咨询、视频、互动为一体,打造业主、设计师、材料的共有平台,是国内很有影响力的时尚家居生活传媒。 大赛亮点: 1、 权威性 2、 多媒体全覆盖立体传播、广播电视和网络展播是本次活动的核心传播平台,除此之外大赛还邀请了更多专业报纸杂志等媒体参与支持让大赛传播的更彻底。 3、 专家点评和网友投票相结合,整个评选过程由《非常设计》栏目组录制并在电视和网络上播放,让大赛更公平公正公开。 4、 获奖选手和作品将由《非常设计》栏目组录制视频节目,在电视和好居网进行展播,更大的拓展设计师和作品的关注度,尽享设计师创意生活。 5、 所有获奖作品将被收录在《2012中国陈设艺术空间设计年鉴》进行出版发行。 日程安排: 1、 报名及提交作品:2012年4月29—2012年7月31日 2、 评选及网络投票:2012年8月5日—2012年8月31日 3、 大赛颁奖晚会:2012年9月中旬 4、 电视和网络节目视频展播:2012年10月开始 参赛范围: 建筑师、室内设计师、陈设品设计师、艺术家、全国高校相关专业师生。 参赛内容: 空间陈设设计作品实例 生活艺术品、装饰艺术品设计实例或方案 参赛类别: A、 空间类:酒店、会所、餐厅、咖啡屋、商业空间、家居、办公空间、公共空间等 B、 产品类:家居饰品、家具、灯具、布衣、壁纸、窗饰、地毯、厨具橱柜、陶瓷洁具等 奖项设计: 空间组: A、 实例类全国陈设艺术大赛优秀奖(银奖) B、 实例类全国陈设艺术大赛十佳(金奖) C、 方案类全国陈设艺术大赛优秀奖(银奖) D、 方案类全国陈设艺术大赛十佳(金奖) 产品组: E、 实例类全国陈设艺术大赛优秀奖(银奖) F、 实例类全国陈设艺术大赛十佳(金奖) G、 方案类全国陈设艺术大赛优秀奖(银奖) H、 方案类全国陈设艺术大赛十佳(金奖) 评审标准: A空间组:陈设设计与建筑、室内空间陈设关系、视觉效果、人文功能关怀、文化底蕴等 B产品组:创意性、功能性、环保性、艺术性等 评选流程: 初评:有专家点评和网络投票组成, 终评:有专家组集中根据评选标准针对初评入围选手进行最后综合评定。 参赛要求: 提交材料a活动报名表b作品光碟,光碟图片格式要求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注明参赛字样,邮寄到组委会。作品内容包括参赛作品实景照片、设计说明、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实例作品3D原型或3D模型、参赛者个人说明或简介及参赛者个人头像照片。 相关费用: 1、 本次大赛采取免费报名参与 2、 获奖后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有偿推广服务套餐 报名方式: 1、 在好居网下载报名表格或向组委会索取报名表格 2、 整理相关资料快递给组委会 组委会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丙2号红街大厦3号楼806室 联系人:大兵13261325579 邮箱:wjb7003@126.com 电话:010-65918812 传真:010-65916316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咨询:010-88389001 88389189 其它说明 1、参评作品应保证原创,合作设计的作品标明合作者名称,本次评选所发生的知识产权问题或纠纷由个人承担。 2、组委会有权通过媒体刊登或出版候选人的作品。 3、如候选人出现有损名誉的问题,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 4、无特殊原因,获选者须参加颁奖典礼,否则组委会有取消其获选资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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