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iF设计奖包括以下三大奖项: 2014年 iF产品设计奖 2014年 iF包装设计奖 2014年 iF传达设计奖 iF设计奖是由iF国际论坛设计有限公司主办(以下简称为“iF”)。依据所选择参赛之奖项,作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具备参赛资格:

参赛作品必须为工业製品且上市不得超过三年,或则必须是参赛当年即将进入系列量产之产品。实验设计与概念、未上市或计画上市日期在2015年之后的原型、研究专案与材料可选择参加 ‘研究+发展/专业概念’ 类别。

参赛作品必须在颁奖日期之前执行与刊登,但截至报名日期为止,作品刊登日期不得超过两年以上。选择跨传媒、企业建筑/室内设计、研究+发展/专业概念类别之作品必须要有一时间参考点,且此时间参考点不得超过两年,即使是两年前即已开发之产品。
参赛作品之呈现 (评审用) 依据参赛者所选择的奖项与类别,参赛者所缴交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始产品或是以数位形式呈现。 您可在‘my iF’裡找到参赛者相关的需求规范。 由数个组件所组成的作品或存在于不同设计的作品可用系列作品方式提出参赛作品,参赛者必须缴交系列作品的所有元素供评委会评审。 系列作品中至少必须要有一个元素以原始产品的方式呈现,其馀元素则可以印刷方式 (手册、海报等) 呈现。 参赛作品之运送与归还相关资讯公佈于‘my iF’内的参赛者区中。
类别
2014年 iF设计奖作品之参赛类别如下:
2014年 iF产品设计奖 01. 交通设计/特种车辆 02. 休閒/生活 03. 影音设备 04. 电信 05. 电脑 06. 办公室/商务 07. 照明 08. 客厅/卧室 09. 厨房 10. 居家/餐具 11. 浴室/健身 12. 建筑物 13. 公共设计 14. 医药/保健 15. 工业/技术行业 16. 材料/纺织/牆壁+地板 17. 研究+开发/专业概念
2014年 iF包装设计奖 01. 饮料 02. 食物 03. 美容/健康/居家 04. 休閒/生活 05. 消费电子产品 06. 包装型式设计 07. 研究+开发/专业概念
2014年 iF传达设计奖 01. 数位媒体 02. 产品介面 03. 印刷媒体 04. 跨传媒 05. 企业建筑 06. 研究+开发/专业概念
重要行事日期 ■ 2013/06/26:第一阶段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0/25:最后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1/01 - 2013/12/06:运送/缴交参赛作品 ■ 2014/01/14-16:评选会议 ■ 2014年1月底:评选结果发布 ■ 2014/02/28:于德国慕尼黑举办 iF设计奖颁奖典礼 ■ 2014/02/28:iF线上展览与 iF排行榜发布 ■ 2014/04:2014年 iF年鑑发行日期 ■ 2014年3月起:得奖作品于德国汉堡 iF设计展公开展示
报名费 2014年 iF产品设计奖 2013/06/26 前报名:每件参赛作品 340 欧元 2013/10/25 前报名:每件参赛作品 450 欧元
2014年 iF包装设计奖 2013/06/26 前报名:每件参赛作品 150 欧元 2013/10/25 前报名:每件参赛作品 250 欧元
2014年 iF传达设计奖 2013/06/26 前报名:每件参赛作品 150 欧元 2013/10/25 前报名:每件参赛作品 250 欧元
报名费包含以下服务: ■ 处理费 ■ 评选作业 ■ 评选会议前参赛作品的收取以及储存管理
获奖者需缴交费用 2014年 iF产品设计奖 每件参赛作品 2,600 欧元 2014年 iF包装设计奖 每件参赛作品 2,600 欧元 2014年 iF传达设计奖 每件参赛作品 1,600 欧元
本费用包含以下服务:
■ iF设计奖获奖标志之使用 ■ iF线上展览 ■ iF年鑑中享有一页篇幅的刊登 ■ 新闻与公关宣传 ■ 出席iF设计奖颁奖典礼 ■ 汉堡iF设计展中展出 ■ 列名于iF排行榜
缴费条款
所有费用以每件获奖作品计费,并仅限于该获奖作品。费用不包括增值税,视所提供之服务性质以及获奖者办公室登记住址所在国而定可能会加收增值税。主办单位将以平信邮件寄送发票。费用可以支票、信用卡或银行汇款方式缴纳。
参赛条件
iF所主办的设计奖项通常开放给製造商、企划人员、设计师、企业家、建筑师、代理商、开发商、建设公司以及传达设计师等报名参赛,iF有权律定更详尽的参赛资格与作品规格。相关资讯会公佈在主办单位网站上个别 iF设计奖项的作品参赛条款之中。
报名与合约
参加iF设计奖项,参赛者必须先在 ‘my iF’ 进行注册报名,同时必须选择一个参赛类别登录作品。参赛者仅能透过iF网站线上报名,且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手续。 参赛者可登录多件作品。当有参赛作品登录于一个以上之类别时,在对参赛者有利之情况下,iF 有权更改该项作品的参赛类别。 主办单位会以电子邮件发出报名确认信函给参赛者,此一确认信函视同参赛者与iF之间的合约关係。确认信函会提供参赛者一个作品编号 (entry-ID, 参赛作品识别编号),参赛者所缴交之各种文件或与主办单位之间的通讯均须使用这个编号。如果报名确认信函内容与参赛者所缴交的资料内容不一致,除非参赛者在两週之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将以报名确认信函内容为准。
选拔程序 / 评委会
参赛者所缴交的作品将由 iF设计奖评选委员会以不公开的选拔程序进行评选,评委会由海内外独立超然的成员所组成。如果某位评委成员与某件参赛作品有直接关係,该成员对该项参赛作品将无投票权。参赛作品评审标准将公告在 ‘my iF’ 与个别奖项相关的页面上。如果参赛作品符合评选标准,评委会将颁发奖项给这些作品。当评委会认为适切时,杰出的作品将被列入年度特选颁予特别奖。评委会的决定具法律约束效力,并且对其所做的决定亦无须陈述理由。iF不会对评选进行审查,亦不会诉诸法律行动控诉评委会的决定。
获奖者于获奖后相关规定 主办单位针对评委会所选出之参赛作品授予 iF卓越设计认证标志,该 iF标志仅能用在获奖作品上。iF有权使用获奖者提供给奖项所公佈的一切文字、影像、资讯与语音档案等,未获得 iF书面同意,不得迳行複製上述内容或部分内容,这些费用的金额个别议决。请注意:所有影像与文字之公开发表权係属获奖者之财产,每位获奖者授予 iF使用与得奖作品 (照片与文字) 相关的版权与附属版权之权利,同时此项权利不受任何时间、地理与内容之限制,iF亦无义务引述作品创作者之姓名。如果有创作者对于获奖者提交而对外发布的资料向 iF提出赔偿请求,该作品之获奖者应保障 iF免于受罚。
年鑑刊登
iF年鑑会以图文并茂方式刊登得奖作品,包括得奖作品之照片与德、英双语文字说明,同时也会提供製造商、客户与设计师的相关资讯。当 iF设计奖作品获通知将刊登于年鑑时,获奖者有义务提供该项作品两种语文的文字说明,以及影像资料给主办单位。年鑑将提供一页篇幅刊登得奖作品,且 iF有权自行斟酌得奖作品在年鑑中最合适的设计与呈现方式。iF保留年鑑的印刷版权与出版册数以及数位格式之发行。
线上展览
所有获奖者的资料与得奖作品将在 iF线上展览无限期地展示。除了展出照片之外,并会以德、英双语说明得奖作品,同时也会提供该项作品所有创作参与者的姓名,得奖作品皆须参与 iF线上展览。
颁奖典礼
奖项将于一个特别的颁奖典礼「iF设计之夜」中进行表扬。 iF设计奖的75位金质奖得主将会在 iF设计之夜中获颁iF奖座之荣耀,以表彰他们卓越的成就。
标志的使用
奖项发布之后获奖者即有权不受限制地使用 iF标志,获奖者有权在行销用途上使用 iF标志,并引述作品获奖纪录。
得奖证书
所有获奖者将会在 iF设计之夜获颁书面证书乙纸。证书不会以一般邮件寄给获奖者,但获奖者可从 iF网站的 ‘my iF’ 来 下载证书 (PDF格式)。如获奖者需要,亦可向主办单位订购铝质证书。
排行榜
iF排行榜将会在每次 iF设计之夜后进行更新,创意类别的排行也会随著更动。报名参加 iF设计奖项后,参赛者之作品如果得奖,将有义务参与 iF的排名,同时参赛者在 iF排行榜的排名位置也会公佈在 iF线上展览中。参加 iF排行榜无需缴费。 iF排行榜係依据下列 iF设计奖项近三届的获奖纪录而决定:iF产品设计奖、iF传达设计奖与 iF包装设计奖。iF排行榜分为公司类 (製造商、客户) 与创意类 (机构内部设计师、外部设计工作室、传播机构、建筑师/室内设计师)。如有作品涉及两个以上的地址,排名积分会授与报名表上的第一个公司地址与第一个创新类别地址。同一国家的公司部门与网络机构将合併为单一公司或机构品牌。
新闻工作 奖项如有计画发送新闻稿,获奖作品将会发布于 iF新闻出版物。iF设计奖评选会议结束后,iF将会立即公佈得奖名单。iF也会在设计奖颁奖典礼时发佈详细的声明,以及一份新闻发布的 CD。
展览 奖项如有计画展览,得奖作品会在 iF设计展中展示,所有得奖作品皆须参展。
获奖者利益 当参赛作品荣获一个奖项,并获颁享有业界高度肯定的 iF标志,获奖者将获得具体利益。个别奖项所提供的具体利益都不同,详情请参访相关网站。
物流 参赛者必须自行负责参赛作品的运送与保险事宜,iF不会提供任何运送或参赛作品之归还服务。参赛者必须在评选作业之前自行承担运费缴交参赛作品给 iF。如果参赛者要求归还参赛作品,请务必使用可重複使用之运输包装材料。此外,参赛者必须自行承担归还参赛作品的一切运输费用,包含进出口关税。iF可提供适切的保险。报名参赛作品必须在指定日期前送达主办单位指定的物流合作业者。有关参赛作品须送达的地址、运送相关需求以及截止日期等请至 ‘my iF’ 中个别奖项参赛规则查阅。
权利保留 基于财务上不可行的情况下,iF有权取消活动。一旦 iF取消活动,合约双方即无需履行相对应之义务,参赛者不得请求费用或损失赔偿。在具正当理由 (例如不可抗力因素) 情况之下,iF有权延后或提前活动、缩短活动、暂时停止全部或部份活动,或甚至取消活动。如果活动整体延后、提前或是缩短,双方视同已同意依照新订日期完成履约义务,除非参赛者在接获日期变更通知后两週内提出书面异议。已同意之费用不会因活动更动而减免。
参赛者取消/ 退出比赛 参赛者可取消报名,但必须在报名后14天内以电子邮件通知主办单位,收件地址:awards@ifdesign.de。逾期的取消报名其报名费将全额作为取消费用。本规则适用所有相关报名日期。未提供参赛作品相关材料供评委会评审之行为不得视为有效的取消报名。参赛作品一旦进入评选程序经 iF评委会评审后,参赛者即无法退出比赛。
责任与保险责任免除 iF对参赛者所缴交的作品不负保管责任,建议参赛者自行投保运输与展览的保险,以防参赛作品在运送与参展期间的任何损失 (参赛作品毁损、破坏与遭窃)。 如果任何参赛者以 iF代表或代理人蓄意导致的损失或重大过失向iF请求赔偿,iF会依据法令履行相关责任。如果 iF并未故意违约,或 iF已构成实质违约的行为,在不影响生命、身体、健康毁损责任的情况下,iF毁损赔偿责任应仅限于典型和可预见的损失。 如果因参赛者作品或得奖作品侵犯第三者权利,iF不承担任何责任,iF也不保证参赛作品无违反第三者权利。如经检讨证实参赛者作品或得奖作品侵犯第三者权利,iF保留取消相关奖项的权利。同理,上述责任条款适用于参赛者参与活动中有关iF所提供的任何品项。
参赛者申诉、书面格式、履行地点、法律管辖地 参赛者如果对 iF有任何申诉,必须以书面为之,且必须在事件发生当年度结束后 12个月之内提出。法律管辖地为德国汉诺威,但 iF保留向参赛者居住地法院提出申诉之权利。德国法律为唯一管辖法律,书面请求唯一使用文字为德文,且不适用国际货物销售之相关联合国法律。即便参赛者定居国外,此一条款仍适用。 如获得法院最终和具约束力之判决,或是收到法庭命令,iF有权在比赛的任何阶段取消侵犯他人权利 (例如剽窃、伪造、未经授权複製) 作品的参赛权。已经颁发之奖项亦可撤销。
最终条款 任何偏离上述协议的条款必须以书面为之。如上述协议之任何个别条款因故失效,并不影响其馀条款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