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玉山一工程验收竟成了游戏
一个被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14项不达标的工程通过了工程验收 本来应该程序严格的工程验收竟成了一场游戏 靠作假验收合格的证明竟获法院支持 4年前,江西玉糖糖厂与浙江衢州建工集团因工程质量纠纷,双方同意提前中止15万吨酒精生产线建设工程的协议,并对已完工的部分工程进行验收结算,多家参建单位到现场验收后,一致认为该工程存在问题需要整改。 但施工方衢州建工集团私自整理了一份证明工程合格的《交工验收会议纪要》和一份整改后合格的《交工验收记录》,分别找到监理、设计和地质勘察等多家单位签字盖章,一个豆腐渣工程就这样违规验收了。令人不解的是,这一结果竟然获得了江西省两级法院的支持,判决该工程验收合格。玉糖糖厂已投资2亿多元的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因此搁浅。 近日,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司法鉴定所正式对该工程作出鉴定,认定该项工程有14项达不到设计要求。与此同时,江西玉糖糖厂委托江西省五名法学教授对该案进行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定,浙江衢州建工集团出具的会议纪要内容是不真实的,工程复验的证据也不成立,建议对该案进行再审。 同一工程验收有两份完全不同验收纪要 2006年初,浙江商人楼晓春决定在江西玉山县投资两个多亿兴建15万吨酒精生产线,该工程被列为江西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经人介绍,楼晓春聘请了长期从事建筑项目管理工作的四川人张学林为项目部经理。经张学林介绍,楼晓春与浙江衢州建工集团(施工方)和杭州市中新建筑工程监理公司(监理方)达成合作,由衢州建工承建厂区内所有厂房和综合楼等项目,合同价款拟定6000万元。2006年4月28日,15万吨酒精生产线如期隆重开工。 随着工程的进展,有着多年房地产开发经验的楼晓春发现施工方有偷工减料的行为,他多次口头及发函告知,要求施工方严把质量关,但施工现场还是存在问题。奇怪的是,每次工程在分步验收时总能顺利过关,得到设计和监理等多家单位的认可。2006年7月13日,上饶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对工程进行抽样检查,证实了楼晓春的怀疑,6组钢材有4组质量达不到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就建筑质量问题,建设方与施工方多次争论不下,双方再无继续合作下去的可能,于是决定中断合同,对前期施工的部分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经审计部门审计支付全额工程款。 2006年10月18日,在施工方未能提供施工资料的前提下,由工程总监樊文兴召集主持,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及地质工程勘察等五家单位到场验收,并由监理方整理了一份会议纪要,一致认为:1号厂房基础砼轴线偏移,综合楼三层结构楼板多处裂缝,报设计认可同意整改完成后,再组织验收。 2006年底,衢州建工突然向上饶市中级法院起诉,向楼晓春讨要工程款,并拿出了一份《交工验收会议纪要》和整改后的《交工验收记录》, 这两份材料均显示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上面有设计、勘察单位公章及监理专用章。 这一下让楼晓春傻眼了,衢州建工拿出的《交工验收会议纪要》上的日期也是2006年10月18日,可当时由监理方整理的会议纪要明明是不合格的,为什么多家单位又在衢州建工整理的验收纪要上盖章合格呢?同一个会议怎么会有截然不同的两个会议纪要?明明没有组织整改后的验收,为什么衢州建工还有一份整改后的《交工验收记录》? 多方证实违规验收却被法院认可 为了弄个明白,楼晓春找到多家参建单位。这些单位开始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在上饶市中院一审期间,该项工程的设计单位金华新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勘察单位江西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出具证明称,从未接到整改验收的申请,不存在整改后的验收,杭州市中新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出具证明称,该工程不存在已验收合格的事实,交工验收必须加盖法人章,而且要有总监签字,施工单位拿出的材料盖的是监理专用章,仅有其他人签字,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石激起千层浪。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拿着各自的证明材料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建设方楼晓春又先后委托上饶天一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和江西赣建工程司法鉴定中心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两家鉴定机构作出的结论为该工程多项与设计不符,达不到设计要求,但衢州建工坚持称多家参建单位已经盖章定论,工程就是合格工程。设计、勘察和监理单位尽管开出证明否认了合格验收,但为何此前又要在施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上盖章呢?衢州建工的合格验收纪要又是如何蹊跷出炉的呢? 在当地司法部门的介入下,“盖章事件”终于渐渐清晰。面对司法部门的询问,设计单位金华新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称施工方找上门来,要求在合格的验收纪要上盖章,看到其他单位都盖了,所以也就加盖了公章。勘察单位江西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勘探人员石定海称,衢州建工的人找上门来,他当时也不肯在验收合格的材料上盖章,但他们说已经验收合格了,所以也就签字盖章了。而工程监理人员吴志青则称,他在签字盖章前征求过建设方张学林的意见,张学林同意了,并称“我都签字了,你怕什么”,所以他也就认可了验收合格。多家单位同时称,他们当时只是盖章,盖章的日期是由衢州建工统一填写的,但对于为何当时不填写日期却没有作出解释。至于工程多次分步验收合格,主要也是根据施工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征求了建设方代表张学林的意见后作出的结论。 2007年庭审质证时,该工程项目总监樊文兴陈述,工程验收合格必须总监到场并签字,但他至今没有到场签字。设计人员翁齐康陈述,由监理方整理的会议纪要更符合实际,衢州建工出示的《交工验收会议纪要》内容与现场有些出入。勘察人员石定海陈述,他没有参加整改验收,整改后的《交工验收记录》是衢州建工拿到他们单位盖的章。 庭审中,玉糖糖厂向上饶市中院申请对该工程进行质量检测,但未获许可。玉糖糖厂于是先后自行委托上饶天一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和江西赣建工程司法鉴定中心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两家鉴定机构作出的结论为该工程多项与设计不符,达不到设计要求。 一审上饶市中院并未采信上述证明材料和庭审证言,以及省、市两级司法鉴定。法院审理认为,监理、设计、勘察各方均认可由衢州建工提交的《交工验收会议纪要》和整改后的《交工验收记录》上公章签名的真实性,故该工程通过了验收,而玉糖糖厂委托的司法鉴定只是提出多个单项不合格,并未作出不合格的明确结论,因其涉及到建筑行业的专业知识,法院对此不作评判。玉糖糖厂不服,向江西省高院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了原判。 权威鉴定认定工程有14项不合格 “盖章事件”明晰后,张学林不辞而别。吴志青因为越权盖章离开了杭州市中新建筑工程监理公司。记者采访中,张学林称没想到事情会搞得这么大,没考虑后果这么严重,还是自己经验不老到,轻信了衢州建工,现在分析起来该工程肯定是不合格的。 一起程序严格的工程验收似乎成了一场游戏。记者在工地现场看到,由于地桩下沉,墻体有明显的裂缝。楼晓春无奈地说,不敢安装机器,害怕震动会引起房体垮塌,一旦造成人员伤亡,后果不堪设想,纠纷一拖几年,两个多亿的投资被闲置,公司损失巨大。 就建筑质量存在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玉糖糖厂另案起诉衢州建工。受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2009年9月份,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司法鉴定所对该工程作出了正式鉴定,结论中该工程竟然有14项不符合设计要求。 江西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一负责人说,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司法鉴定所的这份鉴定,所写的不符合设计要求通常是指低于设计要求,低于设计要求肯定是偷工减料,这就肯定是不合格的。鉴定中该工程问题严重的是混凝土强度不够及柱的主筋直径不符合设计要求,尤其是桩基的持力层不符合设计要求隐患很大,整栋房子的支撑不稳。 “该工程存在的问题摆在这里,肯定是不合格工程。”该负责人坦言,至于此前多家单位盖章验收合格,那只能说明盖章有问题,对违规盖章的处理是内部的事情,如果造成事故责任有司法部门介入,但不等于该工程真的合格了,产品有问题就是有问题,法院的判决值得商榷。 日前,受江西玉糖糖厂委托,在江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南昌大学法学教授李光曼、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进光、江西省委党校法学教授元小勇、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教授朱平山、江西省社科院法学教授王国良等知名权威法学人士,对该案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对该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后一致认为,理应启动再审程序,理由是:该案一、二审程序有瑕疵,申请人依法申请鉴定,法院没有准许;衢州建工出具的会议纪要是虚假的,没有原始的会议记录相印证,没有参会人签名;新的证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检验报告》足以证明该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据悉,10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审查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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