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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界定为文物 兰州广东会馆将要拆除

2013-8-30 10:54|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36| 评论: 0

摘要: 备受关注的广东会馆即将拆除了。日前媒体从甘肃省兰州市文物局了解到,引起不断争议的广东会馆遗存建筑经过兰州市文物部门多次现场调查后认为:会馆具有文物价值的主体建筑已消失,目前位于金塔巷的剩余建筑结构比较 ...

备受关注的广东会馆即将拆除了。日前媒体从甘肃省兰州市文物局了解到,引起不断争议的广东会馆遗存建筑经过兰州市文物部门多次现场调查后认为:会馆具有文物价值的主体建筑已消失,目前位于金塔巷的剩余建筑结构比较普通,没有任何保护价值,文物部门同意按照原来的规划对其拆除。

广东会馆寿终正寝

位于兰州市金塔巷的广东会馆经历了一百三十年的繁华与喧嚣,将于近日寿终正寝。兰州市文物部门经过半年多的调查,认定广东会馆建筑非文物建筑。兰州市文物科娄方表示:“经过反复的勘察和调查后我们发现,广东会馆真正有价值的建筑早已不复存在,根据文物法中的明确规定,如果要被认定为文物,其建筑必须具备充分的历史、艺术、科研价值,而广东会馆现有的遗存建筑不仅为非主体建筑,且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就已被改建为民居,之后又经历了数次的翻建和改造,原有墙体、门窗早已面目全非,仅存的木构件大多糟朽,原有文化元素破坏殆尽,即使对其进行修缮,绝大部分原构件也将势必会更换为新材料,已根本无法代表当年的广东会馆,彻底失去了认定为文物的各方面条件。”

上世纪就曾想界定其为文物

据1986年开始的兰州市全国第二次文物普查中资料记载,当时广东会馆的主体建筑就已不复存在,残存建筑仅属于民居四合院,且从风格、建筑式样、文化内涵、民俗特色等多方面都无法与其他当时保留下来的同时期民居相比,没有文物价值可言,因此当时调查过后就没有记录为文物点。

据了解,在2007年开始的兰州市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期间,市、区两级文物部门除了例行的现场调查外,还在接到广东商会有关报告及了解到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后,又多次前往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查和了解,目的就是想把其界定为文物建筑,进一步进行保护措施。

兰州文物局副局长吉福荣说:“对文物建筑的保护是具有不可逆转性的,历史上对广东会馆所造成的真正损失早已成为了无法弥补的事实。真正的广东会馆在80年代之前就基本从历史的舞台上消失了,今天我们竭尽所能也已无法去保护一个基本不存在的文化遗存。”

未来准备在拆除原址立碑

广东会馆位于兰州闹市之中的金塔巷,旁边是金塔巷小学。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师范学校及城市一般中小学校舍规划面积定额》规定,中小学生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6~3.8平方米,而金塔巷小学的孩子们人均建筑面积只有2.8平方米。就此,2005年前后原广东会馆占地就被规划为城关区教育局,作为金塔巷小学用于教学用地扩建。但这一举动遭到了广大市民和文物部门的一致反对。五年过去了,文物部门经多次走访、调查,最终认定广东会馆仅有的遗存建筑已无法被认定为文物建筑,这意味着文物部门将失去改变金塔巷小学教学用地改建规划和停止工程实施的权利,各相关部门很快将按部就班开始继续拆迁工作。

为弥补遗憾,兰州市文物局副局长陈世忠表示:“我们初步设想将在兰州市已消失文物点立碑项目中加上广东会馆,并拟在金塔巷小学规划建设完成后在其原址立碑,要把其承载的文化信息尽可能完整地流传下去。”

兰州广东会馆介绍

据广东商会提供的资料记载,广东会馆位于城关区金塔巷78号,建于清光绪年间(公元1877年),当时的占地面积达到了1.995亩(约1300平方米),原有3个院落,共计64间房,其中有铺面10间。广东会馆是兰州商业昌盛的产物,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昔日兰州经贸往来和百姓安居乐业的繁荣景象。

据兰州市文物局文物科负责人娄方介绍,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该会馆遗存主体建筑部分就已被完全拆除,具有聚会、敬神、住宿等作用的重要功能区已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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