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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供热明年执行分户计量 单户采暖费少掏三成

2009-12-15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46| 评论: 0

摘要:   昨天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设定分户计量实施目标。根据设定,2010年采暖期前,我省所有集中供热城市的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一律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全部 ...

  昨天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设定分户计量实施目标。根据设定,2010年采暖期前,我省所有集中供热城市的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一律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全部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2010年全面推开分户计量

  会议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我省实施供暖分户计量的具体目标:一是2010年采暖期前,所有集中供热城市的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一律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全部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二是2010年采暖期前,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三是2011年前全省要完成36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任务,其中2010年要完成150万平方米,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360万平方米老建筑要改造

  据介绍,实施分户计量的老房屋要符合环保节能的要求,不然按照实际用热量计费费用会更高。

  数据显示,目前郑州市80%的住房不符合分户计量环保节能要求。这种本身密封性及保暖性都不达标老房子实施分户计量后,用热按照实际用量进行计算,在这种高耗损的情况下,一年的供热费用可能将比原来按照面积计算用热费用还要高出许多。

  根据这种现状,昨天会议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2011年前要完成北方采暖地区1.5亿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实现节能170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我省36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改造任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全省14个处于寒冷地区的省辖市。

  其中,郑州、洛阳、新乡、安阳、濮阳、三门峡、许昌、鹤壁、南阳等9个省辖市按照要求,申报了39个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面积共计337万平方米,占任务量的94%。截至目前,39个改造项目中,按国家标准已经完成改造的有142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的39.4%。这些老房子实施节能改造后,即可实现供暖分户计量收费。

  大面积推广还存在问题

  虽然供暖分户计量既环保节能又因为减少了用热支出,而受到市民的普遍期待,但在实施当中亦存在许多难题。

  昨天会议中透露,我省供热计量收费配套政策不完善是供热计量收费工作进展缓慢的关键原因。目前全省只有郑州、安阳、洛阳、鹤壁4个城市出台了供热计量收费办法,所以大量省内其余城市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无法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有些地方即使开展了供热计量,也只是处于试点阶段,面积少、分布散、系统节能效果差。

  其次,新建建筑分户计量设施欠账严重,按照规定,集中采暖的新建建筑室内采暖系统必须安装热计量和调控装置,达到分户计量的要求。但目前,我省大量的新建建筑并未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还有个别建筑安装的是劣质装置,无法正常实施供热计量收费。

  另外,由于改造资金缺口大,既有建筑改造工作进展缓慢。截至目前,2008年各地申报的39个节能改造项目中,仅有3个项目竣工验收,13个项目正在进行建设施工,5个项目处于建设准备阶段,9个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郑州、新乡、许昌三市的9个项目仍停滞在可研状态。

  “三个同步”破解难题

  面对存在的问题会议中提到,从今年起,全省各市要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坚决实现“三个同步”的工作目标,即: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分户供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装置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

  此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要按照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要求,遵循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制定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加快完善供热计量收费价格形成机制。

  会议要求,我省今后新建建筑不能再欠新账,要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室内采暖系统必须安装供热计量和调控装置,具备实行分户计量的条件。未启动的城市要抓紧对本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建筑状况调查,确定重点改造区域和项目,制定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要做到供热计量改造和既有建筑维护结构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面对本次会议透出的分户计量新规定,相比新建筑而言,老建筑的节能改造显得更加复杂。一些市民质疑,供暖分户计量既环保又节省当然好,但改造费用该谁出是他们关心的焦点。对此会议要求,各地要拓宽思路,积极探索,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原则,采取中央和省奖一块、地方财政配一块、市场运作集一块、产权单位拿一块、受益居民出一块的方法,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

  不装分户计量设施不供热

  政策出台后,落实是关键,开发商建房就是不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怎么办,安装不合规范的计量装置怎么办?在昨天的会议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都做了相应布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加强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质量监督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管,确保新建建筑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供热计量收费要求。凡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建筑质量监督部门要将新建建筑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列入强制性验收范围,对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凡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不同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的,不能通过验收,更不能拨付中央奖励资金。

  此外,按照《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要求,供热企业是计量收费工作的实施主体,由供热企业负责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的选型、购置、维护、管理以及计量收费。新建建筑凡是具备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供热企业必须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对未依法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的新建建筑,供热企业要不予供热。对完成分户计量改造、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既有建筑,供热企业必须实行计量收费。

  此前我省分户计量试点效果好

  此前,为积累分户计量经验,我省的郑州、安阳、鹤壁等7个城市累计选取935.05万平方米居民住宅和公共建筑进行了热计量收费,探索适合我省条件的热计量收费方法。

  如郑州市制定了分户计量两部制收费办法,选择了嵩淮园住宅楼、河南省农科院中心实验楼、河南省交通厅办公楼等六个符合环保节能要求的居民住宅和公共建筑进行试点。安阳市选择了124.45万平方米建筑进行了计量收费,并制订了供热计量节能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计划2015年前全市完成265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开封市选择经济开发区的270万平方米新建节能住宅小区开展了热计量收费试点;鹤壁市采取安装智能锁闭阀的方式对新区40.5万平方米的居民住宅进行了分户计量改造并实行两部制热价收费,收费率达到100%。

  实践证明,通过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有效降低了用户的采暖支出,增强了用户的主动节能意识,达到了合理用热、按需用热、节约能源的目的。

  供热计量不达标不得申报“人居环境奖”

  在昨天的会议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此前在唐山举行了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务院的要求,2011年前完成北方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任务1.5亿平方米,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其中2009年要完成改造任务6000万平方米。对新建建筑和进行了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符合供热计量收费要求的,供热企业必须实行按热计量收费。

  从2010年起,凡是未能完成供热计量工作五项目标任务的城市,不得申报“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等国家级奖项的评选,与此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这些城市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资格进行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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