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地面出问题 山东潍坊消协出面解难题
摘要: 案情简介 2010年8月,潍坊市坊子区的蒋女士,在坊子区某五金工具店购买了原白色地面砖,一年后,部分地面砖出现黑色斑点,怀疑是地面砖质量问题,找经销商要求赔偿地面砖价款及整理地面所需费用6500元 ...
案情简介 2010年8月,潍坊市坊子区的蒋女士,在坊子区某五金工具店购买了原白色地面砖,一年后,部分地面砖出现黑色斑点,怀疑是地面砖质量问题,找经销商要求赔偿地面砖价款及整理地面所需费用6500元,经销商以该批次地面砖进货渠道正当,手续齐全,同批次地面砖其他未出现这种问题为由,不给消费者合理的解决。 处理过程及结果 坊子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同当地工商所取得联系,并共同就此事展开调查,并到五金工具店进行了了解,蒋女士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消协认为作为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应当销售合格优质产品,不得向消费者提供没有质量保证的商品,这既是依法履行自己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和保护。由于五金店销售的地面砖确有质量问题,但未影响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消费者蒋女士提出的赔偿要求也是合理的,经调解,五金店答应给消费者赔偿3500元,消费者比较满意。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根据以上规定,消费者蒋女士有权获得质量合格的地砖,作为五金店也应当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给蒋女士一定补偿是应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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