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打工老板”在晋以“皮包工地”诈骗获刑
摘要: 10月8日,记者从山西省新绛县人民法院获悉,河南农民工郝某因无里偿还欠款,谎称自己为建筑工地的大老板诈骗钢材抵债。近日,该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郝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2 ...
10月8日,记者从山西省新绛县人民法院获悉,河南农民工郝某因无里偿还欠款,谎称自己为建筑工地的“大老板”诈骗钢材抵债。近日,该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郝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2008年6月20日,郝某在没有任何施工工地的情况下,到山西省临汾市某建材门市部,谎称自己有建筑工地,需要一些钢材,承诺十天后付款。在骗得信任后,郝某让某建材门市部将价值25204元的钢材送至正搞建筑的老乡陈某的施工工地,用以抵顶郝某欠陈某的债务。 案发后,2011年郝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在案发后积极与被害人和解并赔偿损失,审理过程中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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