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一区政府建办公楼 拖欠亿元工程款
设施简陋、办公环境陈旧——1994年,就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面临着办公大楼急需换建却又囊中羞涩的尴尬关头,时任道外区政协副主席的马玉福带领着自己一手创办的残疾人企业挑起重任。建设图纸不断修改,马玉福企业垫付的资金也不断增加,所幸,11层的政府大楼总算在1999年竣工交付使用。可令老马万万没想到的是,咬牙坚持建成的办公大楼却没能换回道外区政府在建设初期的丝毫许诺。 如今13年过去了,老马没有要回建设款、也没得到房租。 一言许诺建造“海市蜃楼” 稍微年长一点的哈尔滨人都知道,上世纪90年代初期,曾经的道外区政府办公地点共有两处,使用面积共5259平方米,分别位于道外区南四道街12号(区委、区政协、区纪委,使用面积2825平方米),另一处位于靖宇街279号(区人大、区政府,使用面积为2384平方米)。 一位从道外区政府退休多年的老领导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两处办公用房均始建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在当时已经属于房屋陈旧年久失修的危陋房屋,属伪满产权。由于原房的使用功能并不是机关办公用房,房屋的开间和格局都不适应现代管理和办公的需要。“很多区级领导的办公室只能办公而无法接待客人,甚至这两处办公楼内连个像样的会议室都没有,中型以上的会议全部需要外借场地。” 就这样,1994年6月,道外区政府向上级哈尔滨市政府提出了换建机关办公用房的请示,需建新办公楼16000平方米,总投资初步匡算为1500万元,选址就是今天道外区政府的办公地点,北十四道街55号。 “换建新办公楼的申请面积虽然是两处旧办公楼总面积的3倍,但大家都能预料到最后建成的办公楼面积还会增加,投资匡算也会水涨船高,领导们心里其实也都有数,但为什么还要保守着打申请,就是怕上级政府不批。这是一种申请技巧。”一位知情人向记者透露。 殊不知,就当时的道外区政府而言,1500万的建设预算资金也是难能筹措的。会议最后,时任道外区区长的张子德对政协副主席马玉福说:“小马,现在正是政府困难的时候,你有企业,要不你来干吧,你也别赚政府的钱,政府也不会让你吃亏。” “我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是一个有视力障碍的残疾人,上世纪90年代初带领残疾人所创办的聚兴公司曾连续6年被黑龙江省政府授予利税标兵企业,当时企业纳税占道外区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所以政府有难,我义不容辞。”马玉福说。 记者在道外区政府当年向哈尔滨市政府申请换建新办公楼的报告中看到:我区新办公楼建设拟采取换建与房地产综合开发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即选择区属有实力的开发企业(聚兴开发公司)对西起北十四道街,东至东兴街;南起富锦街;北至长春街占地15600平方米的街坊进行综合开发,在改造危棚房的同时建设办公大楼。建造办公楼遵循不增加政府负担,不平调企业资金的原则,通过四种渠道筹措资金:现有的两处旧办公用房作价800万元交开发企业使用;收取区属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开发效益费200万元;现有的区属委办局独立办公机关将繁华地段的办公房有偿出售可回收资金200万元;请市政府免收办公楼的各项配套费用可节省建设资金400万元。 1995年12月,新办公楼正式破土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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