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区工地发生火灾 违规作业施工者被行政拘留
摘要: 记者从公安消防部门获悉,天津市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对某在建工地火灾进行调查,认定违法嫌疑人刘某某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引发火灾事故,5月10日,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违法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 5月8日,和平 ...
记者从公安消防部门获悉,天津市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对某在建工地火灾进行调查,认定违法嫌疑人刘某某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引发火灾事故,5月10日,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违法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 5月8日,和平区一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刘某某在未采取相关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反规定使用喷灯进行屋顶防水工程作业,高温炙烤作业面,致使起火,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迅速调派5辆消防车22人赶往现场扑救。此次火灾过火面积3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执法人员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10日上午,刘某某已被移交至市拘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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