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规范保障房档案管理工作 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摘要: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稳步发展,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档案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保障性住房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着眼长远, ...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稳步发展,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档案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保障性住房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着眼长远,强化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保障性住房档案齐全完整。 通知明确,保障性住房档案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资格审核档案,包括保障对象档案和保障性住房管理档案;另一类是工程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开工备案表》以及从立项、规划、设计、审批、施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管理全过程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各种资料。作为保障性住房租售环节的主要承担者,保障性住房管理和实施机构应负责对相关审核材料和日常工作中形成的管理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要对每个环节形成的管理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实行专人管理。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应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归档范围目录清单要求,收集好工程项目档案,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竣工档案资料检查验收。保障房建设项目竣工档案资料不完整、验收不合格的,不能进行工程项目验收。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档案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如汇编党和政府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举办图片展向社会展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重大成就、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宣传介绍保障性住房档案等,发挥保障性住房档案服务民生的作用。同时,要充分应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档案检索系统,并提供在线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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