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有干部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 须严肃查处
摘要: 有些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中干预招投标,如有这种行为,无论干预只是为了情面,还是获取了私利,都要严肃查处。4月12日,记者获悉,根据江西省2012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要对新开工项目进行滚 ...
有些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中干预招投标,如有这种行为,无论干预只是为了“情面”,还是获取了私利,都要严肃查处。4月12日,记者获悉,根据江西省2012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要对新开工项目进行滚动排查,并将严肃查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深挖细查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进一步贯彻执行好《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特别是问责不力而问题又比较突出的地区和部门更要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依规坚决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清理违规出借资质 今年,江西省加强对业主单位、施工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监管,对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强化资质资格动态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清出管理。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商业贿赂、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严肃查处擅自变更设计、虚增造价,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工程结算价款严重超概算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深挖细查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干预招标须严肃查处 我省提出,严禁国家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高等院校负责人以任何形式干预、操纵招标投标活动。凡是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招标,无论是否为个人及他人谋取私利,都必须严肃查处。 问责不力要追责 我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行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切实承担好领导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重视和过问、分管领导着力抓好工程治理工作,坚决防止走过场。进一步贯彻执行好《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特别是问责不力而问题又比较突出的地区和部门更要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依规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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