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新保障房顶层设计
首次将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户籍无房家庭、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首次明确保障性住房将实行内部流转、封闭运作,首次将“租售”与“补”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作为住房保障方式予以统筹实施…… 近日,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牵头拟定的《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纲要》)面世。作为深圳市住建局2011年的重大调研课题与改革项目,“《纲要》数易其稿,最终形成十项关键内容,涵盖住房保障对象、保障方式、租售价格标准、准入与退出、有形交易市场、保障房建设土地资金、规划建设标准、市场化管理、组织架构、住房公积金等,并实现了多项制度创新。”深圳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作为住房保障的示范之城、住房保障地方立法的破题者,素为改革先锋的深圳特区,再一次对住房保障进行顶层设计。 特区之特 “作为特区,深圳有着先行先试的传统,并拥有地方立法权,具备住房保障制度创新的天然优势,并带有强烈的特区特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位长期关注深圳住房制度沿革的官员向记者表示。 自2007年开始,深圳便开始了破题之举,先后出台了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为代表的系列政策法规,初步形成了一套涵盖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和准入退出等内容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2011年《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的发布,则更进一步明确提出了规划目标、筹集建设策略、用地与空间布局策略、资金安排策略。 制度先行。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深圳不断探索完善住房保障的实施方式。2007年率先提出“公共租赁住房”概念,2010年又创造性地推出面向人才和户籍无房家庭的安居型商品房,至2011年,提前完成开工建设7.6万套保障房的政治任务,建设规模创历史之最。 然而,深圳也遭遇着和其他一线城市一样的“烦恼”。快速的城市化、过度的市场化以及经济的高速发展,致使保障房建设的土地资源难以为继,资金压力较大,加之存量住房持有结构不合理,商品住房价格高企,“夹心层”等住房问题突出,一系列深层次的结构性的矛盾难以解决。此外,深圳还面临人口结构倒挂严重,“城中村”、“农民房”量多,产业结构已迈入转型轨道等诸多特区型问题,这些都为其住房保障带来了更多的挑战。由此,前述官员表示,“与改善民生、产业转型、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有待建立。” 向“非户籍”突破 “在充分考虑城市发展定位、财政承受能力、产业升级以及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前提下,将住房保障对象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户籍无房家庭,将保障范围从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向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延伸。”《纲要》的出台,实现了保障对象向户籍无房家庭、向非户籍困难人才家庭的双突破,将使深圳住房保障覆盖面迅速扩大。 而究其原因,前述负责人分析道,与深圳独特的市情和正面临的社会转型有关。 一方面,目前初级公务员、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等群体和“夹心层”仍游离于保障政策之外,形成住房保障的“盲点”;另一方面,有别于其他内地一线城市的是,作为典型的“移民城市”,深圳户籍人口少、非户籍人口多,是我国人口结构倒挂最严重的城市。而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相当数量的专业、技能人才是推动深圳发展主导力量。“如何让人才在住房上得到实惠,促使其在深圳落户、扎根,需要在住房保障方面有新思路、新突破。” 在更多元的保障对象之下,《纲要》首次将“租售”与“补”摆在了同等重要位置,提出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为主、以货币补贴为重要补充的“租售补”结合型住房保障方式。在此方式下,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体系,经济适用住房纳入安居型商品房管理体系,且明确减少直至停止供应。 在此更宽广的保障需求下,至“十二五”期末,深圳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套数的比率将由25%提高到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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